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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土家族的分布及其特点

时间:2020-03-20 15:28:51来源:土家族文化网作者: 黄柏权

土家族是聚居在湘鄂渝黔边的武陵山区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土家族共有802.81万人,在全国少数民族人口中居第六位。散居土家族作为土家族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聚居土家族的一般共性,又有自身的特点。

其一,多与苗、侗、白、汉等族杂居。散居土家族居住区在历史上多为羁縻州县和土司辖 区的边缘,土家、苗、侗、汉等族人民早就生活在这些地区;在历次变革和民族互动中,土家族不断向武陵山腹地边缘发展,苗、汉、侗等也不断向土家族居住的边缘地区推进,更加促使了土家、苗、汉、侗等族杂居局面的形成。元朝时,一支白族人远征到今天的张家界,并在这里生息繁衍下来,与当地土家族杂居。贵州铜仁散居土家族多与苗族、侗族杂居,在恩南县24个民族乡中,土家族、苗族联合乡5个,土家族、侗族联合乡3个,土家族、苗族、侗族联合乡2个;铜仁市17个民族乡中,土家族、苗族联合乡2个,土家族与侗族联合乡3个,土家族、苗族、侗族联合乡2个。张家界市散居土家族多与白族等少数民族杂居。

其二,都保留了本民族浓厚的民族特征。散居土家族虽然长期与其它兄弟民族生活在一起,但大多保留了自己的民族特色。始湖北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虽然远离土家族聚居区,但民族特色仍然十分明显,保留了土家语的遗存,住吊脚楼,喜吃酸辣,有哭嫁,打丧鼓的习俗。居住在黔东北和张家界市的散杂居土家族,其民族特征就更为明显,几乎与聚居区无异。

其三,有强烈的民族自我意识。土家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是在1956年被中央人民政府正式确认的。当土家族被确认后,特别是聚居区先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以后,散杂居土家族人民不断提出改正和恢复其民族成份的要求。如1956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认定土家族为我国的一个单一民族后,湖南慈利县许多群众要求确认为土家族成份。1959年,慈利县阳和乡村民胡茂如出席由内务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系召开的全国烈属、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时,填报了自己的土家族成份。1980年当来凤、鹤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成立后,黔东北土家族群众受到极大鼓舞,纷纷要求开展民族识别,恢复土家族成份。湖北松滋市卸甲坪的群众,50年代就有人提出自己是土家族,70年代末80年代初提出恢复土家族民族成份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在专家学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仅恢复了这里的土家族群众的民族成份,并成了卸甲坪土家族乡。早在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迁到汉阳的田氏土司后裔,他们也在80年代提出了恢复土家族成份的要求;政府终于满足了他们的愿望。以上说明,无论是在聚居区边缘的散居土家族,还是远离故土的土家族都有强烈的民族自我意识。

其四,都能与当地各族人民和睦相处。长期以来,散居土家族与苗、侗、白、汉等民族生活在一起,他们患难与共,和睦相处,为当地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在散居土家族地区没有出现过大的民族矛盾和冲突;相反,土家族以其宽广的胸怀,兼容的态度学习各族的先进文化,增强了自己的发展后劲,并为民族团结作出了表率。

其五,大多建立了民族乡。散居土家族较聚居土家族恢复的时间要晚,黔东北是在1983年,慈利县是在1988年,湖北神农架林区下谷坪和松滋市卸甲坪是在1995年和1996年,由于散居土家族民族成份的恢复是逐步进行的,所以土家族民族乡的建立工作也是逐渐展开的。较早建立土家族民族乡的是黔江北地区,1987年在建立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后,又相继建立了一批土家族乡,1987年和1989年在思南、江口、铜仁、德江等县市建立了39个土家族乡,40个土家族、苗族(或侗族)乡,岑巩县建立了羊桥土家族乡,镇远县建立了尚寨土家族乡。接着在湖南西北土家族散居区也先后建立了火场土家族乡(1989年)。公坪土家族乡(1993年)三官寺土家族乡(1995年3月)。高峰土家族乡(1995年4月)。金岩土家族乡(1995年4月)。许家坊乡(1995年4月)。索溪岭土家族乡(1995年9月)。湖北鄂西南于1995年11月和1996年11月先后成立了神农架林区下谷坪土家族乡和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土家族乡的建立,使散居土家族也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照顾。

其六,经济文化状况差异性大。与聚居土家族相比,散居土家族经济生活水平,文化素质差异很大,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居住在城市的土家族与居住在乡村的土家族。因为散居土家族除分布在武陵山边缘地区外,还很大一部分生活在大中城市,生活在城市的土家族大多是通过考学进入城市的,他们不仅文化素质高,而且经济收入也比较高;而散居在农村的土家族所居住的环境恶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有的甚至未解决温饱问题,受教育的条件受限,文化素质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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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土家族的分布及其特点

时间:2020-03-20 15:28:51

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作者: 黄柏权

土家族是聚居在湘鄂渝黔边的武陵山区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土家族共有802.81万人,在全国少数民族人口中居第六位。散居土家族作为土家族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聚居土家族的一般共性,又有自身的特点。

其一,多与苗、侗、白、汉等族杂居。散居土家族居住区在历史上多为羁縻州县和土司辖 区的边缘,土家、苗、侗、汉等族人民早就生活在这些地区;在历次变革和民族互动中,土家族不断向武陵山腹地边缘发展,苗、汉、侗等也不断向土家族居住的边缘地区推进,更加促使了土家、苗、汉、侗等族杂居局面的形成。元朝时,一支白族人远征到今天的张家界,并在这里生息繁衍下来,与当地土家族杂居。贵州铜仁散居土家族多与苗族、侗族杂居,在恩南县24个民族乡中,土家族、苗族联合乡5个,土家族、侗族联合乡3个,土家族、苗族、侗族联合乡2个;铜仁市17个民族乡中,土家族、苗族联合乡2个,土家族与侗族联合乡3个,土家族、苗族、侗族联合乡2个。张家界市散居土家族多与白族等少数民族杂居。

其二,都保留了本民族浓厚的民族特征。散居土家族虽然长期与其它兄弟民族生活在一起,但大多保留了自己的民族特色。始湖北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虽然远离土家族聚居区,但民族特色仍然十分明显,保留了土家语的遗存,住吊脚楼,喜吃酸辣,有哭嫁,打丧鼓的习俗。居住在黔东北和张家界市的散杂居土家族,其民族特征就更为明显,几乎与聚居区无异。

其三,有强烈的民族自我意识。土家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是在1956年被中央人民政府正式确认的。当土家族被确认后,特别是聚居区先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以后,散杂居土家族人民不断提出改正和恢复其民族成份的要求。如1956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认定土家族为我国的一个单一民族后,湖南慈利县许多群众要求确认为土家族成份。1959年,慈利县阳和乡村民胡茂如出席由内务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系召开的全国烈属、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时,填报了自己的土家族成份。1980年当来凤、鹤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成立后,黔东北土家族群众受到极大鼓舞,纷纷要求开展民族识别,恢复土家族成份。湖北松滋市卸甲坪的群众,50年代就有人提出自己是土家族,70年代末80年代初提出恢复土家族民族成份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在专家学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仅恢复了这里的土家族群众的民族成份,并成了卸甲坪土家族乡。早在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迁到汉阳的田氏土司后裔,他们也在80年代提出了恢复土家族成份的要求;政府终于满足了他们的愿望。以上说明,无论是在聚居区边缘的散居土家族,还是远离故土的土家族都有强烈的民族自我意识。

其四,都能与当地各族人民和睦相处。长期以来,散居土家族与苗、侗、白、汉等民族生活在一起,他们患难与共,和睦相处,为当地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在散居土家族地区没有出现过大的民族矛盾和冲突;相反,土家族以其宽广的胸怀,兼容的态度学习各族的先进文化,增强了自己的发展后劲,并为民族团结作出了表率。

其五,大多建立了民族乡。散居土家族较聚居土家族恢复的时间要晚,黔东北是在1983年,慈利县是在1988年,湖北神农架林区下谷坪和松滋市卸甲坪是在1995年和1996年,由于散居土家族民族成份的恢复是逐步进行的,所以土家族民族乡的建立工作也是逐渐展开的。较早建立土家族民族乡的是黔江北地区,1987年在建立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后,又相继建立了一批土家族乡,1987年和1989年在思南、江口、铜仁、德江等县市建立了39个土家族乡,40个土家族、苗族(或侗族)乡,岑巩县建立了羊桥土家族乡,镇远县建立了尚寨土家族乡。接着在湖南西北土家族散居区也先后建立了火场土家族乡(1989年)。公坪土家族乡(1993年)三官寺土家族乡(1995年3月)。高峰土家族乡(1995年4月)。金岩土家族乡(1995年4月)。许家坊乡(1995年4月)。索溪岭土家族乡(1995年9月)。湖北鄂西南于1995年11月和1996年11月先后成立了神农架林区下谷坪土家族乡和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土家族乡的建立,使散居土家族也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照顾。

其六,经济文化状况差异性大。与聚居土家族相比,散居土家族经济生活水平,文化素质差异很大,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居住在城市的土家族与居住在乡村的土家族。因为散居土家族除分布在武陵山边缘地区外,还很大一部分生活在大中城市,生活在城市的土家族大多是通过考学进入城市的,他们不仅文化素质高,而且经济收入也比较高;而散居在农村的土家族所居住的环境恶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有的甚至未解决温饱问题,受教育的条件受限,文化素质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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