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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赴刑场的青春

时间:2020-03-20 15:28:59来源:影响力中国网作者:土家野夫

    一

死刑——这两个字,在键盘上敲打的时候,手就突然开始颤抖。十指似乎如溺水者的慌乱,在虚空中挣扎。我在人世间讲述时代的故事,却一直不自觉又仿佛在刻意地回避着这两个透着血腥的字眼;仿佛要到血已冷却的阴间,才适合此类残酷的讲述。


问题是四九鼎革以来,这一词汇以接近粮食的频率,紧贴我们的生活。每一次死刑的发生,在民间都类似饥饿年代的一道盛宴——我可以在暗夜听见那些欢呼和鼓噪。我们的红色时代也许太缺少白色的盐分,以至于我们的官民都变得如此嗜血。我们不得不依赖咸腥的血,来饮鸩止渴般地维系这早已衰朽的社会。


近来,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又突然变成了大众的热门话题。我们的人民一般不怎么关心十八大,以及未来的国家领导,但是却会热衷于讨论杀人。因为死亡并不发生在他们身边,他们无须直面汩汩冒血的弹洞;他们的袖管不曾沾染上血痕,便觉得今生不会发生噩梦。无论主杀主赦,多数人并无与具体生死者面对探讨的经验。也因此这些形而上的争论,会显得无关乎个人的痛痒。


二十年前,与我同床共枕的人,有六个被绑赴刑场。他们的故事我烂熟于胸,每个人临刑前的挣扎,至今犹历历在目。去年我与法学家贺卫方先生出游,我曾经边开车边向他讨教这一问题——他是主张废除死刑的学者。他说没有任何一种调研数据支持——死刑可以恐吓犯罪,废除死刑将要增加犯罪率。


他是我敬重的同辈学人,于是我在漫游的路上,开始首次给人讲述下面这个故事。

武汉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在汉口宝丰路的背街里面。这是一个令湖北所有的刑事犯闻之色变的地方,只要听说是送到“一所”,就知道最好的结果可能将是无期徒刑了。江湖行话称这里是——死、缓、无的码头,不死也要脱一层皮。政治犯也送这里,只是因为这里重要且看守严密,所以武汉很多大学生也在这里受过教育。


看守所的概念很多守法公民一直不懂,简单地说,就是等待开庭判决的嫌疑犯被羁押的地方,简称“号子”。蹲号子的人犯比劳改队的犯人要苦十倍,因为除开放风一刻钟之外,吃喝拉撒以及繁重的手工劳动,都得在狭小的房间里进行。号子是不能接见亲友的,也不能写信看书和抽烟等。准确地说,就是一个密闭的罐头,所有人在这里渴望死亡和早日判刑。人的尊严和权利意识,不需要到监狱,先在这里就把你摧毁掉。全国普遍发生的各种躲猫猫死亡事件,一般也都是发生在号子里。


我住的六号监舍,正对着值班室,是重中之重的犯人呆的地方,于是我得以近距离接触不少死囚。我们号子的面积大约是三米宽四米深,一张通铺占半间房,上面要肉挨肉睡六个人。另外一半面积是劳动洗漱吃饭和排便的地方,没有任何隔离。厕所是蹲坑,却不是冲水式的,而是在上方半尺高的地方,安装了一个冷水龙头。号子里的全部用水,都得在这个便槽里解决。因此洗衣洗碗洗脸洗澡和冲厕所,大家都要在蹲坑里解决——这里被犯人们每天擦洗得像六星级饭店一样干净。


六个人都是重刑犯的话,谁来掌握号子的话语权呢?谁又来干洗厕所的苦力呢?江湖当然有一套规矩,这个另文专述。在一般的看守所,死囚多有做牢头的。但是在一所,因为死囚太多,大家司空见惯,也就要凭另外的本事了。1990年代的初冬,我们号子刚刚送走了一名死刑犯,大家正在盼望来一个新犯人洗厕所;这时,铁门被哐当打开了。



推进门来的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唇上没有胡子,还有一抹茸茸的胎毛。面相很端正,低眉顺眼的透着清纯和质朴。穿着单薄的衣衫,里面却又套着一件梦特娇的毛衣。他无需开口,这些老犯人基本就能看出——他来自农村,年纪不到二十;肯定不是街头混混,人很老实。那他为何会来到恐怖的一所呢?小偷小摸坑蒙拐骗都来不了这里,那他一定是杀人了。


新来者一般都要接受老犯人的讯问,他很知道规矩地蹲在厕所边,不敢正眼看床上坐着的五个前辈。询之,他一一嗫嚅着回答。他叫罗小毛(姑隐其名),刚刚十八岁半,老家是郊区黄陂县某村的;因为杀人罪被捕。老犯人笑道,你这逼样还能杀人么?为什么杀人啊,杀死了吗?杀的谁啊?他吞吞吐吐地说,因为打架,他打我,肯定杀死了。追问对方是谁,为什么要打你,他却忽然哭了起来,哭得十分伤心。大家看他确实太小,就没为难他了。

罗小毛确是穷人家的孩子,看起来很懂事。由于转来一所之前,已经在分局的号子里呆过几个月,所以完全不需要指点,就知道自己去做卫生。常常做着做着自己就忘记了自己是杀人犯,独自用黄陂腔哼起小调来。大家便笑,他顿时脸红,打住不语。我们的手工活是糊火柴盒,每人每天必须完成3500个,一般要到天黑才能收工。白天干活大家多是谈笑风生,或者互相讲述犯罪经历以及江湖故事——行话叫“混点”,也就是打发时间。到了收工之后睡觉前,才往往是各自陷入自身命运思考的时候。我经常发现这时的罗小毛,会独自悄悄对着铁窗流泪。


闲来犯人们喜欢互相分析案情,预言各自的结局;这些多年混迹江湖的人,几乎胜过法学专家。只要拿着某人的起诉书一看,便能判断大抵的刑期或死活。由于罗小毛的起诉书没来,而他自己又始终回避详述他的案情,所以大家无法猜测他的下场。有时故意逗他,说杀人偿命,他肯定是要判死刑的,否则不会送到一所来。他开始还很自信自己罪不至死,说着说着,忽然孩子般哭泣起来,大家看他可怜,便不忍再玩笑了。


看着这个十八岁就要面对生死,而渐趋沉默和成熟的孩子,我禁不住开始自忖——他真的会被处死吗?我和他一样在焦渴地等着他的起诉书的到来,因为在那里,他的案情才会在我们这里真相大白。他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使得他不肯坦言自己的案情。



元旦之前,他被带出去了。这是法院来人的提审,我们知道他的起诉书到了。有经验的犯人说,罗小毛肯定完了。我问为什么,他们说这个时间发起诉,一般是为春节“杀年猪”准备的——我国一直有一个很残忍的制度,那就是在重大节假日之前,要枪毙一批人以示惩戒。(此恶习不知近年是否有所改变)。


果然,罗小毛一送回号子,就扑倒在床板上抽泣起来。大家也不催他起来完成劳动份额,见惯了这些生离死别的场面,也没有人劝慰。一个老犯从他兜里抽出起诉书阅读,看罢脸色陡变,给大家传阅——原来他杀死的是他的堂兄,且杀了三十几刀,其中九刀致命,堂兄当场毙命,也就是说其兄断气之后,他至少还补了几刀。


一个如此温和的小孩,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这样杀红眼而不知住手啊。他们兄弟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要怎样辩护才能免其一死呢?


大家等他哭累止住了,才喊他起来吃饭。然后讲各种黄段子逗他,他终于破涕为笑。这时有人出主意说——根据你的起诉书,你可能脑袋要飘了。野哥是前警察,你最好详细讲讲你的案情,请他帮你分析一下,看怎样才能保住脑袋。


他求救似的看着我,我问他家里给请律师了吗,他摇头说,他没有妈妈,父亲也没钱,再说他杀的是堂兄,家里肯定是不会请的。法院说了,由法院指派一个。


我又问,你愿意详细给我们讲讲你的案情吗?因为细节决定死生,我们虽然救不了你,但是也许可以帮你分析利弊,教你如何在法庭上自己辩护,以便争取一线生机。


他低头沉吟很久,他知道我们是真诚想帮他的,但是他实在太难以启齿了。犹豫半晌,最后还是嗫嚅着叙述起来,眼泪不时地从他稚嫩的脸上淌下……



罗小毛幼年丧母,他初中毕业便被送到汉口的堂兄那里打工。堂兄是武汉长大的“街痞子”,那时正好开了一个做香肠的加工厂,需要大批切肉的伙计。十五岁的罗小毛,就这样成了一个每天在血淋淋的车间玩刀弄叉的刀客。


说到这里,罗小毛还顿住叮嘱我们——各位大哥要是活着出去,千万不要吃市场上买的香肠啊,那都是死猪肉做的。我们每天有专人去各个养猪场收购死猪,因为这样的猪肉便宜,我们的利润就大得多。


专门做死猪香肠的堂兄当然发财很快,厂子里的事务基本不管,长期在外面吃喝嫖赌。堂嫂独自打理着这一切,每天累得死去活来。罗小毛因为寄宿在堂兄家,因此常常看见嫂子一个人偷偷抹泪。


他算自己家里人,包吃包住之外,堂兄只给他一点零花钱。嫂子见他辛苦可怜,总是暗中给他买一点衣服鞋袜,尽量让他比别的工人好吃好喝一点。就是这一点叔嫂恩情,便让这个乡下孤儿感到了一些珍稀的母爱。 

有犯人插话问——你嫂子漂亮吗?因为其表情有些猥亵,罗小毛这个平时老实巴交的孩子,突然生气地翻脸不讲了。扔下手中的火柴盒,跑到窗边哭泣起来。我把那犯人臭骂一顿,然后过去哄他半天,这才又重新回来低低地讲述。


但是,我已经能猜出他杀人背后的隐情了。问题是细节是怎样的呢?是叔嫂合谋,还是兄弟决斗?是蓄谋已久,还是一时起兴?因为这决定他的生死,我不得不鼓励他继续这对他而言肯定残酷的回忆。



嫂子确实漂亮,比他也就大十来岁。因为娘家贫困,于是嫁给了这个屠夫出身的暴发户男人。堂兄对他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多坏,反正就当个长工在用。但是嫂子对他,却是内心生疼的。看见他衣服脏了,就帮他洗;破了就帮他买。逢年过节给他塞一点私房钱,让他回去看看父亲弟妹。平民人家的温情,也就是这么一点简单朴素的爱惜。但是放在他这样一个童蒙未开的苦孩子身上,那就是天高海深了。


堂兄越来越少回家,那时正是这个国家黄业初盛的时代;有钱的男人有了嫖赌的去处,家里放着娇妻也当着败柳了。夫妻为此不免口角,而堂兄又是粗鲁之人,一言不合即老拳相向。嫂子娇弱之躯,常常被打得像熊猫一样满身青紫。当弟弟的他,连劝架的胆量也没有。对嫂子的怜悯和尊重,也只能在堂兄走后,去帮忙送一方擦泪的手帕。


渐渐嫂子的万千柔情,再也不寄放在自家男人身上了。男人回不回家,她也无心过问。转而对这个未及弱冠的小叔子,多了无限的疼爱。某个酷热夏夜,嫂子浴后喊他帮忙擦擦后背,懵懂的他第一次看见女人圆润的身体,惊慌失措而又手忙脚乱。嫂子因擦拭而舒适的呻吟,令他魂飞魄散,身体也开始走样。但这毕竟是嫂子,未经人事的他何敢有半丝邪念。嫂子见他呆若木鸡,一时情不自禁,便多了几分少妇的鼓励。那一夜的死去活来,竟然从此埋下了他们一生的悲剧。


此后的嫂子焕然如新,青春娇艳复归于脸上,再也不似从前的苦情满面了。而他,从最初的犯罪感到暗怀的愧疚心,再到理直气壮的初恋情怀,完全变了一个人样。嫂子也从最初的偷情,慢慢走向恋爱感觉。虽然年龄相去十来岁,但十七岁的他和二十几岁的嫂子,放在红尘世界,那实在也可谓金童玉女,叫人看不出一点不谐。


他们相爱得如火如荼,甚至白天,他在满眼死猪血肉模糊的车间,只要听到嫂子的声音,就会冲动反应。他像一个恋母的孩子一样迷上了嫂子的一切,每天下班之后都要抢着帮嫂子家务,贪婪而又痴情地挥霍着他刚刚开始,却又要很快结束的青春时光。



堂兄并未觉察这一切,依旧是偶尔醉归,时不时打骂一顿老婆再扬长而去。嫂子因为心有所属,对丈夫的薄幸已不在意。而他却因为情怀初开,在为嫂子抚伤擦药之际,多了更多怜惜和愤恨。然而堂兄毕竟是哥哥,是把他从乡下弄到城里来给一碗饱饭的恩人。他对嫂子纵有万般迷情,说出来终归是不伦之恋。而嫂子,虽然身心都迷恋这个健美淳真的小叔,但自知出墙春色,岂能久贪。因此,他们相爱是相爱,却从未探讨今生归宿。更谈不上密谋弑夫,性命相搏地换一种活法。


问题是一个少年心中,开始因为爱而纠结起了仇恨,这种恨又因为对堂兄的天生畏惧而无处发泄,他渐渐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但凡堂兄回家,他便尽量回避,他怕他自己的目光泄露出隐秘。


人世间许多事,真正是兰因絮果,在劫难逃的。一天中午,他的堂兄醉醺醺回来,似乎突然对老婆动了欲望。早已厌恶了的嫂子自然拒绝,这似乎极端惹恼了丈夫,顿时暴打开始。嫂子极力挣脱从房间跑出来,向人多的车间跑来;丈夫一路追打,嫂子的哭声喊声响彻工棚。正在切肉的罗小毛忍耐着,不敢看一眼缠打着的他们,刀在他手上发抖,寒光刺伤着他的泪眼。


就在这时,实在经不起拳脚的嫂子,本能而绝望地喊了一声——小毛救我啊。就是这一声要命的呼喊,像死亡的冲锋号一样吹响了。他压抑已久的愤恨终于听到了宿命的召唤,叛逆的鼓角连同青春的狂怒,顿时使他恶向胆边生。他持刀冲向堂兄的背后高喊一声——你放手!堂兄看着他乖眉顺眼的长大,何曾把已经变成男人的他看在眼里。回头骂一句你滚一边去,继续对他心爱的嫂子痛下辣手。


面对这个威猛的男人,他颤抖着在背后扬起了利刃。他知道这一刀下去,他和堂兄一世的恩怨都了啦。如果他不能制止住堂兄,那他和嫂子的命也都休矣。那一刻,完全是不由自主,刀锋沿着命运的轨迹必不可免地在空中飞向了堂兄的颈项,鲜血——他每天都熟悉的红和腥,刹那间喷薄而出。堂兄回身夺刀,生死恩仇一念间,他像《新龙门客栈》那个耍刀解羊的小伙计一样,一顿乱挥像一个电锯。可怜一世凶横的堂兄转眼倒地不起,他那一刻完全疯了,继续骑在堂兄身上猛砍,直到他嫂子反应过来,拼命抱住了他。

 
  八


嫂子一看丈夫已然没有呼吸,知道大祸降临。她一边喊看傻了的员工叫救护车,打110,一边拖着罗小毛进屋,赶紧换下他一身血衣,塞给他一把钱要他逃命,这里由她来担着。神智还没完全清醒的他,从未出过远门,哪里有可逃之路。只好像梦虫虫一样出门搭车,向老家的农村走去。刚到家见到父亲,警察就进门了。


之后分局,再市局,简单的案情没有任何麻烦,直接就送检察院起诉了。我看起诉书,其中完全没有提到他和嫂子的“奸情”,当然也没有认定他们预谋。显然老实巴交的他早已坦白的杀人动因,并没有得到嫂子的承认。


嫂子在起诉书上被起诉的原因,是包庇罪,因为资助他逃亡。我分析她之所以坚决不承认和小叔子的私情,是担心让小叔子担上奸情杀人的罪名——这个性质要比一时激愤杀人严重。另外,当然还有女人的名誉问题,她如果承认了,就意味着她要承担害死人家两弟兄的恶名。就算不判她罪,那她也无法面对罗家的仇恨和今后的生活。


开庭在即,十八岁刚过不久就犯案的罗小毛,在法律上已经不属于未成年。到底是认定有爱情对他有利,还是不认定奸情对他有利?这个问题对我们这些老犯人,也都成了个大难题。如果因为爱,一个年轻人出于冲动而杀人,可能放在有陪审员制度的国家,可以获得一些宽恕。但是在我国,自古奸情杀人都是重罪,更不要说是和嫂子的不伦之恋了。


当年的起诉书有个不成文的规律,凡是行文用了两个“特别”词汇的——比如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毒辣——那就是必死无疑的了。罗小毛的起诉书已经赫然两个特别,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年轻的生命朝夕难保了。



问题是他还深爱着他的嫂子。他完全不知道他的嫂子也已被捕,且现在更因为包庇他,而要被送上审判台。他哭着祈求来送起诉书的人,他愿意承担全部罪名,愿意为嫂子去死,希望他们不要判他的嫂子。


在我看来,他的主要罪过在于乱刀杀人,如果仅仅是一刀毙命,他肯定还有生机——因为不存在杀死的故意,更没有谋杀的情节。假设放在今天,最高法来终审生死,那他也可能活命。但是在那个八九之后的湖北,近乎中世纪的黑暗年代里,罗小毛这样毫无背景的草根青年,多半要命如草芥了。


终于一审开庭了,下午押回的他面如纸色,进门就钻进被窝哭泣。老犯人都同情他的遭遇,任他不吃不喝地埋进自己的绝望里——这是谁也无法劝解的绝望啊。


次日起床,大家小心翼翼地询问昨天开庭的情况——我们都知道这是他唯一可以见到嫂子的机会了。半年的生死茫茫,我们也想知道他嫂子究竟怎样面对与他的法庭重逢。


他还没有开口,就低头抽泣起来,然后像一个委屈的孩子,断断续续地哽咽着说——我对不起嫂子啊,她一见我就哭。之后他用了很长时间,才慢慢讲清楚他和他嫂子的庭上苦痛。嫂子在号子里拆了几件毛衣,给他编织了一条毛裤,托法警给他穿上了。嫂子在法庭上依旧坚持,他们没有奸情,他只是心痛她而去劝架,出于年幼激愤动手的。动手之后丈夫要夺刀,他完全不是丈夫的对手,为了自救而乱刀杀人的。


其实,所有的法官我相信他们都会在内心认定,这一对叔嫂之间肯定是有爱情的。罗小毛的律师也试图从这个角度,站在人性的立场辩护,以便打动法官,尽量给一个死缓。因为罗小毛此前的供述已经交代了全部细节,这是他这个年龄的孩子,绝对编造不出来的两性画面。但是不懂法律的他,完全不理解他嫂子为什么要拒绝承认。真正对他打击的是这个,他被善良嫂子的谎言惊得一时瞠目结舌,他觉得嫂子背叛了他们的爱。


对他而言,死不足畏,但是如果怀疑他的爱,否定他和嫂子的真情,那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没有机会串供的他们,在庭上自说自话;一个说有爱,一个说没有爱,场面一时极端残酷,彼此内心的情爱使得他们互相不敢看对方一眼。


不知法官是故意,还是别有深意,最后问了他一个致命的问题——你说你们有爱情,发生过关系,那你有什么证据呢?事关隐私,事关爱人,在他看来更事关他的生死,十八岁的他他一说完,公诉人和法官们露出了下作的笑,而他的嫂子则顿时面色惨淡,泪如雨下,几乎晕厥在审判台上。对这些法官来说,判决早已成竹在胸,根本是无需鉴定他的指证的。因为在从不考量人性的法庭,这个只是他们茶余饭后的一个猥亵笑话而已。


他们在分别带走之时,他看见了他嫂子的泪眼,眼中含有一丝幽怨,更有无限的怜惜。他突然后悔他庭上的辩白,他不该说出他和嫂子的隐秘欢乐和悲伤。但是,他已经没有机会再见他的嫂子了,从此幽冥长阻,他们只能隔着忘川相望梦魂了。



我们知道,罗小毛和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春节就在眼前。


根据当时武汉公检法(各地大同小异)的恶习,他会在春节前被带出去开二庭宣判——我们称之为“卷铺盖”。也就是说,狱警再来提他的时候,开门就会说把被子带着,意思是要换到死囚号子去了。所谓二庭,就是直接宣读判决死刑。读完之后,犯人并非马上就杀,而是要转移到更加严密的单人囚室羁押。从这时开始,犯人就更加不是人了。死囚会被戴上脚镣,然后平躺着将四肢锁在一个硬板床上。每天有专门的轻刑犯来帮你吃喝拉撒,等待你的上诉期结束。


上诉期是十天,如果十天后你不上诉,那就可以择日执行了。如果你上诉,那就要等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只要终审没有下来,你就得一直被钉在这个床板上。有的人案情复杂,终审时间很长,也有偶尔改判死缓的;那整个这个阶段,你就得饱受困卧之苦了。这个刑具在普通人看来不就是终日睡觉吗?但所有过来人皆知道,三天之内就会让你生不如死。


没有谁知道,等待终审判决犯人的这种煎熬。在警方看来,是防止死囚自杀,但其中的不人道,实在残忍难言。我不知道今天的看守所,还是不是保留着这样的恶法。因为在今天终审权收归最高法之后,回复的时间会更加漫长。假设还这样虐待,我相信必有冤屈的人,也愿意放弃生机而选择速死。


罗小毛似乎还是不相信他会判死刑,时而高兴时而悲伤。而我们都已经看见了他的结局,看见他有时还在幻想服刑之后去向嫂子道歉,我们都感到恻然。那时的号子不许犯人有任何娱乐,无聊的犯人便自己找乐,他们称之为“死亡演习”。我也觉得这种残酷的临终关怀,未必是一件坏事,因此也参与他们的游戏。


具体方式就是叫可能处死的犯人,模拟已经在刑场一样跪在床上。大家排队在后面,听口令举枪,然后射击。犯人倒下装死,大家再上前用被单覆盖,然后围坐在他身边,给他一本正经地三鞠躬,开追悼会。悼词会像模像样地回忆夸张他战斗的一生,追溯他为何奋斗致死的事迹。总之,一切按央视的规格整,类似遗体告别和鲜花之类。也要口头朗读某某领导虽然没来,但是也献上了花圈等等。


通常这样的游戏能够冲淡临刑者的死亡恐惧,使得即将到来的枪毙,变得不那么突然。很多犯人躺着躺着,常常被貌似悲伤的悼词弄得哈哈大笑;我们称之为诈尸了,那还得重新枪毙一次。


罗小毛虽然不相信末日在即,但还是乐意配合大家的游戏——黑色的床单终于覆盖在他稚嫩的胎毛未尽的脸上。这次的悼词由我主持,我尽量轻松但音调沉重地按罗京的路数哀悼——罗小毛同志是党的好儿女,是祖国的优秀花朵。其短暂的一生,始终战斗在我国的死猪前线。其人出身贫困,心地善良,勤劳勇敢,在追求爱情的路上误入歧途……


我们煞有其事的追悼刚刚开始,被单下的罗小毛已经开始抽泣;他的身体哭得抽搐着,我们忽然都变得严肃起来——五个奇形怪状的各类重犯,在那一刻内心真的庄重和充满了悲怜。我们掀开被单,看见他好看的大眼一直睁着,像两个泉眼一样地汩汩淌水。


他在那一刻,可能才真正看见了死亡的模样;看见了幕天席地的黑,是怎样压迫在他单薄的身上。他似乎那时才意识到,他将再也见不到他的老父和弟妹,再也见不到唯一疼她爱他给他的那个嫂子了。


十一


未几,铁门一声响——罗小毛,卷被子。
 

柔肠寸断,艰难选择,最后还是愚蠢而胆怯地低语——嫂子的那里有一颗痣。


正在说笑的他,骤然脸色煞白,一时手足无措。我们帮他卷好被子,他夹着走到门边,慌慌张张,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身,对我们深深地一鞠躬,然后出门远去……


一个十八岁半的孩子,就这样走进了他的长夜。二十年过去了,我依旧常常想起他清纯的笑,偶尔的发恼,对着铁窗的默默偷泣。


国家用以血洗血的法律,想要建立的秩序,最终培养的人民,却越来越走向以暴易暴的品质。我不知道那些冷血的判官们,会不会偶然还能看见,那些悬浮在空中的不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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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0 15: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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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死刑——这两个字,在键盘上敲打的时候,手就突然开始颤抖。十指似乎如溺水者的慌乱,在虚空中挣扎。我在人世间讲述时代的故事,却一直不自觉又仿佛在刻意地回避着这两个透着血腥的字眼;仿佛要到血已冷却的阴间,才适合此类残酷的讲述。


问题是四九鼎革以来,这一词汇以接近粮食的频率,紧贴我们的生活。每一次死刑的发生,在民间都类似饥饿年代的一道盛宴——我可以在暗夜听见那些欢呼和鼓噪。我们的红色时代也许太缺少白色的盐分,以至于我们的官民都变得如此嗜血。我们不得不依赖咸腥的血,来饮鸩止渴般地维系这早已衰朽的社会。


近来,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又突然变成了大众的热门话题。我们的人民一般不怎么关心十八大,以及未来的国家领导,但是却会热衷于讨论杀人。因为死亡并不发生在他们身边,他们无须直面汩汩冒血的弹洞;他们的袖管不曾沾染上血痕,便觉得今生不会发生噩梦。无论主杀主赦,多数人并无与具体生死者面对探讨的经验。也因此这些形而上的争论,会显得无关乎个人的痛痒。


二十年前,与我同床共枕的人,有六个被绑赴刑场。他们的故事我烂熟于胸,每个人临刑前的挣扎,至今犹历历在目。去年我与法学家贺卫方先生出游,我曾经边开车边向他讨教这一问题——他是主张废除死刑的学者。他说没有任何一种调研数据支持——死刑可以恐吓犯罪,废除死刑将要增加犯罪率。


他是我敬重的同辈学人,于是我在漫游的路上,开始首次给人讲述下面这个故事。

武汉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在汉口宝丰路的背街里面。这是一个令湖北所有的刑事犯闻之色变的地方,只要听说是送到“一所”,就知道最好的结果可能将是无期徒刑了。江湖行话称这里是——死、缓、无的码头,不死也要脱一层皮。政治犯也送这里,只是因为这里重要且看守严密,所以武汉很多大学生也在这里受过教育。


看守所的概念很多守法公民一直不懂,简单地说,就是等待开庭判决的嫌疑犯被羁押的地方,简称“号子”。蹲号子的人犯比劳改队的犯人要苦十倍,因为除开放风一刻钟之外,吃喝拉撒以及繁重的手工劳动,都得在狭小的房间里进行。号子是不能接见亲友的,也不能写信看书和抽烟等。准确地说,就是一个密闭的罐头,所有人在这里渴望死亡和早日判刑。人的尊严和权利意识,不需要到监狱,先在这里就把你摧毁掉。全国普遍发生的各种躲猫猫死亡事件,一般也都是发生在号子里。


我住的六号监舍,正对着值班室,是重中之重的犯人呆的地方,于是我得以近距离接触不少死囚。我们号子的面积大约是三米宽四米深,一张通铺占半间房,上面要肉挨肉睡六个人。另外一半面积是劳动洗漱吃饭和排便的地方,没有任何隔离。厕所是蹲坑,却不是冲水式的,而是在上方半尺高的地方,安装了一个冷水龙头。号子里的全部用水,都得在这个便槽里解决。因此洗衣洗碗洗脸洗澡和冲厕所,大家都要在蹲坑里解决——这里被犯人们每天擦洗得像六星级饭店一样干净。


六个人都是重刑犯的话,谁来掌握号子的话语权呢?谁又来干洗厕所的苦力呢?江湖当然有一套规矩,这个另文专述。在一般的看守所,死囚多有做牢头的。但是在一所,因为死囚太多,大家司空见惯,也就要凭另外的本事了。1990年代的初冬,我们号子刚刚送走了一名死刑犯,大家正在盼望来一个新犯人洗厕所;这时,铁门被哐当打开了。



推进门来的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唇上没有胡子,还有一抹茸茸的胎毛。面相很端正,低眉顺眼的透着清纯和质朴。穿着单薄的衣衫,里面却又套着一件梦特娇的毛衣。他无需开口,这些老犯人基本就能看出——他来自农村,年纪不到二十;肯定不是街头混混,人很老实。那他为何会来到恐怖的一所呢?小偷小摸坑蒙拐骗都来不了这里,那他一定是杀人了。


新来者一般都要接受老犯人的讯问,他很知道规矩地蹲在厕所边,不敢正眼看床上坐着的五个前辈。询之,他一一嗫嚅着回答。他叫罗小毛(姑隐其名),刚刚十八岁半,老家是郊区黄陂县某村的;因为杀人罪被捕。老犯人笑道,你这逼样还能杀人么?为什么杀人啊,杀死了吗?杀的谁啊?他吞吞吐吐地说,因为打架,他打我,肯定杀死了。追问对方是谁,为什么要打你,他却忽然哭了起来,哭得十分伤心。大家看他确实太小,就没为难他了。

罗小毛确是穷人家的孩子,看起来很懂事。由于转来一所之前,已经在分局的号子里呆过几个月,所以完全不需要指点,就知道自己去做卫生。常常做着做着自己就忘记了自己是杀人犯,独自用黄陂腔哼起小调来。大家便笑,他顿时脸红,打住不语。我们的手工活是糊火柴盒,每人每天必须完成3500个,一般要到天黑才能收工。白天干活大家多是谈笑风生,或者互相讲述犯罪经历以及江湖故事——行话叫“混点”,也就是打发时间。到了收工之后睡觉前,才往往是各自陷入自身命运思考的时候。我经常发现这时的罗小毛,会独自悄悄对着铁窗流泪。


闲来犯人们喜欢互相分析案情,预言各自的结局;这些多年混迹江湖的人,几乎胜过法学专家。只要拿着某人的起诉书一看,便能判断大抵的刑期或死活。由于罗小毛的起诉书没来,而他自己又始终回避详述他的案情,所以大家无法猜测他的下场。有时故意逗他,说杀人偿命,他肯定是要判死刑的,否则不会送到一所来。他开始还很自信自己罪不至死,说着说着,忽然孩子般哭泣起来,大家看他可怜,便不忍再玩笑了。


看着这个十八岁就要面对生死,而渐趋沉默和成熟的孩子,我禁不住开始自忖——他真的会被处死吗?我和他一样在焦渴地等着他的起诉书的到来,因为在那里,他的案情才会在我们这里真相大白。他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使得他不肯坦言自己的案情。



元旦之前,他被带出去了。这是法院来人的提审,我们知道他的起诉书到了。有经验的犯人说,罗小毛肯定完了。我问为什么,他们说这个时间发起诉,一般是为春节“杀年猪”准备的——我国一直有一个很残忍的制度,那就是在重大节假日之前,要枪毙一批人以示惩戒。(此恶习不知近年是否有所改变)。


果然,罗小毛一送回号子,就扑倒在床板上抽泣起来。大家也不催他起来完成劳动份额,见惯了这些生离死别的场面,也没有人劝慰。一个老犯从他兜里抽出起诉书阅读,看罢脸色陡变,给大家传阅——原来他杀死的是他的堂兄,且杀了三十几刀,其中九刀致命,堂兄当场毙命,也就是说其兄断气之后,他至少还补了几刀。


一个如此温和的小孩,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这样杀红眼而不知住手啊。他们兄弟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要怎样辩护才能免其一死呢?


大家等他哭累止住了,才喊他起来吃饭。然后讲各种黄段子逗他,他终于破涕为笑。这时有人出主意说——根据你的起诉书,你可能脑袋要飘了。野哥是前警察,你最好详细讲讲你的案情,请他帮你分析一下,看怎样才能保住脑袋。


他求救似的看着我,我问他家里给请律师了吗,他摇头说,他没有妈妈,父亲也没钱,再说他杀的是堂兄,家里肯定是不会请的。法院说了,由法院指派一个。


我又问,你愿意详细给我们讲讲你的案情吗?因为细节决定死生,我们虽然救不了你,但是也许可以帮你分析利弊,教你如何在法庭上自己辩护,以便争取一线生机。


他低头沉吟很久,他知道我们是真诚想帮他的,但是他实在太难以启齿了。犹豫半晌,最后还是嗫嚅着叙述起来,眼泪不时地从他稚嫩的脸上淌下……



罗小毛幼年丧母,他初中毕业便被送到汉口的堂兄那里打工。堂兄是武汉长大的“街痞子”,那时正好开了一个做香肠的加工厂,需要大批切肉的伙计。十五岁的罗小毛,就这样成了一个每天在血淋淋的车间玩刀弄叉的刀客。


说到这里,罗小毛还顿住叮嘱我们——各位大哥要是活着出去,千万不要吃市场上买的香肠啊,那都是死猪肉做的。我们每天有专人去各个养猪场收购死猪,因为这样的猪肉便宜,我们的利润就大得多。


专门做死猪香肠的堂兄当然发财很快,厂子里的事务基本不管,长期在外面吃喝嫖赌。堂嫂独自打理着这一切,每天累得死去活来。罗小毛因为寄宿在堂兄家,因此常常看见嫂子一个人偷偷抹泪。


他算自己家里人,包吃包住之外,堂兄只给他一点零花钱。嫂子见他辛苦可怜,总是暗中给他买一点衣服鞋袜,尽量让他比别的工人好吃好喝一点。就是这一点叔嫂恩情,便让这个乡下孤儿感到了一些珍稀的母爱。 

有犯人插话问——你嫂子漂亮吗?因为其表情有些猥亵,罗小毛这个平时老实巴交的孩子,突然生气地翻脸不讲了。扔下手中的火柴盒,跑到窗边哭泣起来。我把那犯人臭骂一顿,然后过去哄他半天,这才又重新回来低低地讲述。


但是,我已经能猜出他杀人背后的隐情了。问题是细节是怎样的呢?是叔嫂合谋,还是兄弟决斗?是蓄谋已久,还是一时起兴?因为这决定他的生死,我不得不鼓励他继续这对他而言肯定残酷的回忆。



嫂子确实漂亮,比他也就大十来岁。因为娘家贫困,于是嫁给了这个屠夫出身的暴发户男人。堂兄对他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多坏,反正就当个长工在用。但是嫂子对他,却是内心生疼的。看见他衣服脏了,就帮他洗;破了就帮他买。逢年过节给他塞一点私房钱,让他回去看看父亲弟妹。平民人家的温情,也就是这么一点简单朴素的爱惜。但是放在他这样一个童蒙未开的苦孩子身上,那就是天高海深了。


堂兄越来越少回家,那时正是这个国家黄业初盛的时代;有钱的男人有了嫖赌的去处,家里放着娇妻也当着败柳了。夫妻为此不免口角,而堂兄又是粗鲁之人,一言不合即老拳相向。嫂子娇弱之躯,常常被打得像熊猫一样满身青紫。当弟弟的他,连劝架的胆量也没有。对嫂子的怜悯和尊重,也只能在堂兄走后,去帮忙送一方擦泪的手帕。


渐渐嫂子的万千柔情,再也不寄放在自家男人身上了。男人回不回家,她也无心过问。转而对这个未及弱冠的小叔子,多了无限的疼爱。某个酷热夏夜,嫂子浴后喊他帮忙擦擦后背,懵懂的他第一次看见女人圆润的身体,惊慌失措而又手忙脚乱。嫂子因擦拭而舒适的呻吟,令他魂飞魄散,身体也开始走样。但这毕竟是嫂子,未经人事的他何敢有半丝邪念。嫂子见他呆若木鸡,一时情不自禁,便多了几分少妇的鼓励。那一夜的死去活来,竟然从此埋下了他们一生的悲剧。


此后的嫂子焕然如新,青春娇艳复归于脸上,再也不似从前的苦情满面了。而他,从最初的犯罪感到暗怀的愧疚心,再到理直气壮的初恋情怀,完全变了一个人样。嫂子也从最初的偷情,慢慢走向恋爱感觉。虽然年龄相去十来岁,但十七岁的他和二十几岁的嫂子,放在红尘世界,那实在也可谓金童玉女,叫人看不出一点不谐。


他们相爱得如火如荼,甚至白天,他在满眼死猪血肉模糊的车间,只要听到嫂子的声音,就会冲动反应。他像一个恋母的孩子一样迷上了嫂子的一切,每天下班之后都要抢着帮嫂子家务,贪婪而又痴情地挥霍着他刚刚开始,却又要很快结束的青春时光。



堂兄并未觉察这一切,依旧是偶尔醉归,时不时打骂一顿老婆再扬长而去。嫂子因为心有所属,对丈夫的薄幸已不在意。而他却因为情怀初开,在为嫂子抚伤擦药之际,多了更多怜惜和愤恨。然而堂兄毕竟是哥哥,是把他从乡下弄到城里来给一碗饱饭的恩人。他对嫂子纵有万般迷情,说出来终归是不伦之恋。而嫂子,虽然身心都迷恋这个健美淳真的小叔,但自知出墙春色,岂能久贪。因此,他们相爱是相爱,却从未探讨今生归宿。更谈不上密谋弑夫,性命相搏地换一种活法。


问题是一个少年心中,开始因为爱而纠结起了仇恨,这种恨又因为对堂兄的天生畏惧而无处发泄,他渐渐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但凡堂兄回家,他便尽量回避,他怕他自己的目光泄露出隐秘。


人世间许多事,真正是兰因絮果,在劫难逃的。一天中午,他的堂兄醉醺醺回来,似乎突然对老婆动了欲望。早已厌恶了的嫂子自然拒绝,这似乎极端惹恼了丈夫,顿时暴打开始。嫂子极力挣脱从房间跑出来,向人多的车间跑来;丈夫一路追打,嫂子的哭声喊声响彻工棚。正在切肉的罗小毛忍耐着,不敢看一眼缠打着的他们,刀在他手上发抖,寒光刺伤着他的泪眼。


就在这时,实在经不起拳脚的嫂子,本能而绝望地喊了一声——小毛救我啊。就是这一声要命的呼喊,像死亡的冲锋号一样吹响了。他压抑已久的愤恨终于听到了宿命的召唤,叛逆的鼓角连同青春的狂怒,顿时使他恶向胆边生。他持刀冲向堂兄的背后高喊一声——你放手!堂兄看着他乖眉顺眼的长大,何曾把已经变成男人的他看在眼里。回头骂一句你滚一边去,继续对他心爱的嫂子痛下辣手。


面对这个威猛的男人,他颤抖着在背后扬起了利刃。他知道这一刀下去,他和堂兄一世的恩怨都了啦。如果他不能制止住堂兄,那他和嫂子的命也都休矣。那一刻,完全是不由自主,刀锋沿着命运的轨迹必不可免地在空中飞向了堂兄的颈项,鲜血——他每天都熟悉的红和腥,刹那间喷薄而出。堂兄回身夺刀,生死恩仇一念间,他像《新龙门客栈》那个耍刀解羊的小伙计一样,一顿乱挥像一个电锯。可怜一世凶横的堂兄转眼倒地不起,他那一刻完全疯了,继续骑在堂兄身上猛砍,直到他嫂子反应过来,拼命抱住了他。

 
  八


嫂子一看丈夫已然没有呼吸,知道大祸降临。她一边喊看傻了的员工叫救护车,打110,一边拖着罗小毛进屋,赶紧换下他一身血衣,塞给他一把钱要他逃命,这里由她来担着。神智还没完全清醒的他,从未出过远门,哪里有可逃之路。只好像梦虫虫一样出门搭车,向老家的农村走去。刚到家见到父亲,警察就进门了。


之后分局,再市局,简单的案情没有任何麻烦,直接就送检察院起诉了。我看起诉书,其中完全没有提到他和嫂子的“奸情”,当然也没有认定他们预谋。显然老实巴交的他早已坦白的杀人动因,并没有得到嫂子的承认。


嫂子在起诉书上被起诉的原因,是包庇罪,因为资助他逃亡。我分析她之所以坚决不承认和小叔子的私情,是担心让小叔子担上奸情杀人的罪名——这个性质要比一时激愤杀人严重。另外,当然还有女人的名誉问题,她如果承认了,就意味着她要承担害死人家两弟兄的恶名。就算不判她罪,那她也无法面对罗家的仇恨和今后的生活。


开庭在即,十八岁刚过不久就犯案的罗小毛,在法律上已经不属于未成年。到底是认定有爱情对他有利,还是不认定奸情对他有利?这个问题对我们这些老犯人,也都成了个大难题。如果因为爱,一个年轻人出于冲动而杀人,可能放在有陪审员制度的国家,可以获得一些宽恕。但是在我国,自古奸情杀人都是重罪,更不要说是和嫂子的不伦之恋了。


当年的起诉书有个不成文的规律,凡是行文用了两个“特别”词汇的——比如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毒辣——那就是必死无疑的了。罗小毛的起诉书已经赫然两个特别,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年轻的生命朝夕难保了。



问题是他还深爱着他的嫂子。他完全不知道他的嫂子也已被捕,且现在更因为包庇他,而要被送上审判台。他哭着祈求来送起诉书的人,他愿意承担全部罪名,愿意为嫂子去死,希望他们不要判他的嫂子。


在我看来,他的主要罪过在于乱刀杀人,如果仅仅是一刀毙命,他肯定还有生机——因为不存在杀死的故意,更没有谋杀的情节。假设放在今天,最高法来终审生死,那他也可能活命。但是在那个八九之后的湖北,近乎中世纪的黑暗年代里,罗小毛这样毫无背景的草根青年,多半要命如草芥了。


终于一审开庭了,下午押回的他面如纸色,进门就钻进被窝哭泣。老犯人都同情他的遭遇,任他不吃不喝地埋进自己的绝望里——这是谁也无法劝解的绝望啊。


次日起床,大家小心翼翼地询问昨天开庭的情况——我们都知道这是他唯一可以见到嫂子的机会了。半年的生死茫茫,我们也想知道他嫂子究竟怎样面对与他的法庭重逢。


他还没有开口,就低头抽泣起来,然后像一个委屈的孩子,断断续续地哽咽着说——我对不起嫂子啊,她一见我就哭。之后他用了很长时间,才慢慢讲清楚他和他嫂子的庭上苦痛。嫂子在号子里拆了几件毛衣,给他编织了一条毛裤,托法警给他穿上了。嫂子在法庭上依旧坚持,他们没有奸情,他只是心痛她而去劝架,出于年幼激愤动手的。动手之后丈夫要夺刀,他完全不是丈夫的对手,为了自救而乱刀杀人的。


其实,所有的法官我相信他们都会在内心认定,这一对叔嫂之间肯定是有爱情的。罗小毛的律师也试图从这个角度,站在人性的立场辩护,以便打动法官,尽量给一个死缓。因为罗小毛此前的供述已经交代了全部细节,这是他这个年龄的孩子,绝对编造不出来的两性画面。但是不懂法律的他,完全不理解他嫂子为什么要拒绝承认。真正对他打击的是这个,他被善良嫂子的谎言惊得一时瞠目结舌,他觉得嫂子背叛了他们的爱。


对他而言,死不足畏,但是如果怀疑他的爱,否定他和嫂子的真情,那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没有机会串供的他们,在庭上自说自话;一个说有爱,一个说没有爱,场面一时极端残酷,彼此内心的情爱使得他们互相不敢看对方一眼。


不知法官是故意,还是别有深意,最后问了他一个致命的问题——你说你们有爱情,发生过关系,那你有什么证据呢?事关隐私,事关爱人,在他看来更事关他的生死,十八岁的他他一说完,公诉人和法官们露出了下作的笑,而他的嫂子则顿时面色惨淡,泪如雨下,几乎晕厥在审判台上。对这些法官来说,判决早已成竹在胸,根本是无需鉴定他的指证的。因为在从不考量人性的法庭,这个只是他们茶余饭后的一个猥亵笑话而已。


他们在分别带走之时,他看见了他嫂子的泪眼,眼中含有一丝幽怨,更有无限的怜惜。他突然后悔他庭上的辩白,他不该说出他和嫂子的隐秘欢乐和悲伤。但是,他已经没有机会再见他的嫂子了,从此幽冥长阻,他们只能隔着忘川相望梦魂了。



我们知道,罗小毛和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春节就在眼前。


根据当时武汉公检法(各地大同小异)的恶习,他会在春节前被带出去开二庭宣判——我们称之为“卷铺盖”。也就是说,狱警再来提他的时候,开门就会说把被子带着,意思是要换到死囚号子去了。所谓二庭,就是直接宣读判决死刑。读完之后,犯人并非马上就杀,而是要转移到更加严密的单人囚室羁押。从这时开始,犯人就更加不是人了。死囚会被戴上脚镣,然后平躺着将四肢锁在一个硬板床上。每天有专门的轻刑犯来帮你吃喝拉撒,等待你的上诉期结束。


上诉期是十天,如果十天后你不上诉,那就可以择日执行了。如果你上诉,那就要等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只要终审没有下来,你就得一直被钉在这个床板上。有的人案情复杂,终审时间很长,也有偶尔改判死缓的;那整个这个阶段,你就得饱受困卧之苦了。这个刑具在普通人看来不就是终日睡觉吗?但所有过来人皆知道,三天之内就会让你生不如死。


没有谁知道,等待终审判决犯人的这种煎熬。在警方看来,是防止死囚自杀,但其中的不人道,实在残忍难言。我不知道今天的看守所,还是不是保留着这样的恶法。因为在今天终审权收归最高法之后,回复的时间会更加漫长。假设还这样虐待,我相信必有冤屈的人,也愿意放弃生机而选择速死。


罗小毛似乎还是不相信他会判死刑,时而高兴时而悲伤。而我们都已经看见了他的结局,看见他有时还在幻想服刑之后去向嫂子道歉,我们都感到恻然。那时的号子不许犯人有任何娱乐,无聊的犯人便自己找乐,他们称之为“死亡演习”。我也觉得这种残酷的临终关怀,未必是一件坏事,因此也参与他们的游戏。


具体方式就是叫可能处死的犯人,模拟已经在刑场一样跪在床上。大家排队在后面,听口令举枪,然后射击。犯人倒下装死,大家再上前用被单覆盖,然后围坐在他身边,给他一本正经地三鞠躬,开追悼会。悼词会像模像样地回忆夸张他战斗的一生,追溯他为何奋斗致死的事迹。总之,一切按央视的规格整,类似遗体告别和鲜花之类。也要口头朗读某某领导虽然没来,但是也献上了花圈等等。


通常这样的游戏能够冲淡临刑者的死亡恐惧,使得即将到来的枪毙,变得不那么突然。很多犯人躺着躺着,常常被貌似悲伤的悼词弄得哈哈大笑;我们称之为诈尸了,那还得重新枪毙一次。


罗小毛虽然不相信末日在即,但还是乐意配合大家的游戏——黑色的床单终于覆盖在他稚嫩的胎毛未尽的脸上。这次的悼词由我主持,我尽量轻松但音调沉重地按罗京的路数哀悼——罗小毛同志是党的好儿女,是祖国的优秀花朵。其短暂的一生,始终战斗在我国的死猪前线。其人出身贫困,心地善良,勤劳勇敢,在追求爱情的路上误入歧途……


我们煞有其事的追悼刚刚开始,被单下的罗小毛已经开始抽泣;他的身体哭得抽搐着,我们忽然都变得严肃起来——五个奇形怪状的各类重犯,在那一刻内心真的庄重和充满了悲怜。我们掀开被单,看见他好看的大眼一直睁着,像两个泉眼一样地汩汩淌水。


他在那一刻,可能才真正看见了死亡的模样;看见了幕天席地的黑,是怎样压迫在他单薄的身上。他似乎那时才意识到,他将再也见不到他的老父和弟妹,再也见不到唯一疼她爱他给他的那个嫂子了。


十一


未几,铁门一声响——罗小毛,卷被子。
 

柔肠寸断,艰难选择,最后还是愚蠢而胆怯地低语——嫂子的那里有一颗痣。


正在说笑的他,骤然脸色煞白,一时手足无措。我们帮他卷好被子,他夹着走到门边,慌慌张张,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身,对我们深深地一鞠躬,然后出门远去……


一个十八岁半的孩子,就这样走进了他的长夜。二十年过去了,我依旧常常想起他清纯的笑,偶尔的发恼,对着铁窗的默默偷泣。


国家用以血洗血的法律,想要建立的秩序,最终培养的人民,却越来越走向以暴易暴的品质。我不知道那些冷血的判官们,会不会偶然还能看见,那些悬浮在空中的不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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