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土家族文化源与思考
作者:李登佳 信息来源:德江人民政府网
德江因乌江之便,开发于春秋战国时期,经历了宋代以前各代的羁縻制度统治和宋代后的土司制度的统治。羁縻、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政治制度,也是少数民族的一个历史范畴,上层建筑。
从而在黔东北地区逐步形成了显赫于世的贵州四大土司之一,田氏土司血缘性的家族统治组织,作为社会形态得到了长时期的发展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有着顺民性、省民力、森严性,又保留有特殊民族风俗文化发展的特点。无论是汉晋时期少数民族中的王、侯、邑长,隋唐时间经制州的刺史、县令,南宋时期羁縻州的都督、刺史、峒官,还是元代以后的安慰使、宣抚使、安抚使、长官司等,以及清代的“改土归流”,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政治统治形式,面对德江和黔东北地区众多而复杂的土家族、苗族,封建王朝以“以蛮攻蛮”,“树其酋长,使自镇抚,以达其以夷治夷”和“然其道在于羁縻,彼大姓相,世积威约,必假我爵禄,宠之名号,乃易为统摄,故奔走惟命”的政治制度进行统治,由此使德江历经了漫长的土司统治社会。
德江区域内的土家族人口众多,占总人口的63%,因地理环境特殊和长期受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的统治,一方面因古时属巴国、楚国领地,保存有巴楚的文化基因;另一面又有大量的本土民俗文化遗痕,因而带有浓厚地域文化的特点。形成了一种即混融性的地域性的文化,即“第三种文化”或曰派生文化。无论是古州、县、长官司、驿站等遗迹遗址,还是地理环境,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祭祀礼仪,我们都不难窥见其土家族文化的遗痕。
乌江发展史透视出悠久的土家历史
乌江从南至北纵贯德江境段,古时称延江或涪水,或德江。民国《德江县志》载:“涪陵郡下云,涪水本与楚商于之地接,秦将司马错由之取楚商于地为黔中郡,而涪水在县境、名德江”。
乌江凝固着历史的记忆和内涵。在这古为蛮夷之地,乌江流域居住着一个古老民族,自称“毕兹煞”,属土家族先民巴人生息活动的巴子国,定都于枳(今乌江下游涪陵),《嘉靖·思南府志》曰:“巴濮千里而近”,《汉书·地理志》载:“徙居楚之边鄙五溪之域的巴人,他们‘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果蓏蠃蛤,食物常足。故啙窳偷生,而亡积聚,饮食还给,不忧冻饿,亦亡千金之家。信巫鬼,重淫祀,而汉中淫失枝柱,与巴蜀同俗’”。《太平寰宇记》中将散居巴、峡、巫、夔四郡及五溪流域的巴人,称为“板楯蛮”种类。2006年在沿河发掘出的新石器文物,说明这一带在五千年以前就是人类生息的地方。对于这个民族的族源,自潘光旦先生所著的《湘西北的“土家”和古代的巴人》发表以后,土家族的主体为巴人的后裔的观点一直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许多研究者从文献考据学、考古学、民族学等学科进行了详尽的论证,基本上廓清了巴人的来源、迁徙、流变情况。商朝末年,巴人参加了武王伐纣的战争,因功封为巴子国。春秋战国时期,巴人与东边的楚国时战时和,在楚国威迫下,巴国不断向西南退却,涪陵被楚国占据,直到秦惠文王采纳大将司马错的建议,先攻蜀国,占据长江上游和乌江,吞并楚国的军事主张。公元前316年,“秦将司马错率兵经枳县(今重庆涪陵)溯舟涪水(今乌江),置黔中郡。”巴楚国被秦国所灭。秦王赢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完成统一中国大业,称始皇帝后,派大将常頞“略通五尺道”,控制乌江水口、葛闪、高滩三渡口,继而沿三渡口开山修路,控制德江本土。
《后汉书》、《晋书》、《华阳国志》等史书对土家族的史迹均有记载。称武陵山区的少数民族为“巴郡、南郡蛮和“武陵蛮”,西汉时,被称为“武陵蛮”,三国时,将“武陵蛮”改又称为“五溪蛮”。“五溪蛮”中既有土家族的先民,也有苗、瑶、侗等族的先民;隋唐北宋时期,虽然朝廷在德江实行经制州县管理制度,但由于德江处于与羁縻州夷州的交界处,土民没有王化,把居住乌江两岸土家族先民以地名命族名,称费州蛮。查考史书《嘉靖·思南府志》、《黔南田氏宗谱》、泉口《田氏家谱》等记载:宋代实行羁縻,田氏祖辈田宗显于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授任黜中太守知州军民事,北宋大观元年(公元1107年)番部长田佑恭归附知思州军民事,子孙世袭土司官直到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田氏世袭思州八百余年,辖地有川东半壁、湖南一隅,夜郎全幅”。“元至元十二年(1276年)奉诏平定夜郎、水西、奠服夜郎、拓土开疆”。为了区别其他少数民族,则把这一带的少数民族冠以“土兵”、“土人”、“土丁”等名称,这些称呼的出现,标志着土家族这一共同体已初步形成。元明清三朝,中央王朝在今土家族居住区普遍实行土司制度,规定“蛮不出境,汉不入峒”,使居住在德江的“土人”基本上稳定下来,加速了土家族这一共同体的形成。
“土家”作为族称,是在大量汉人迁入后出现的。宋以后,汉人逐渐迁入武陵山区,特别是清朝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汉族大量迁入,出现了“土民”、“客民”之分。为了区别外地迁入的人群与本地人的不同,“土家”一词开始出现。以汉语自称“土家”,称外地迁来的汉人为“客家”,称毗邻的苗族为“苗家”。正式把“土家”作为一个人们共同体提出来,表明土家族有了共同的基本活动地域,共同的风俗习惯和经济生活,形成了一个共同体。
乌江航运的开发利用,打破了中原文化与黔东北地区民族间的壁垒,完善了各民族间的融合,并将这一地区“纳入职方”,隶属中央政权建制。在原巴人故地设巴郡、黔中郡、南郡。东汉献帝建安六年,在德江县境内乌江东岸置永宁县,三国时蜀先主於五溪置黔安郡,改永宁为万宁县,北周时改为费州;隋朝时建庸州,治扶阳县、涪川县;唐宋复置费州,领涪川、扶阳、城乐、多田四县;南宋时建龙泉长官司,元时置思州,明洪五年改为水德江,明洪十一年至清时置安化县,民国二年改为德江县。从东汉至今有1807年的建治历史。
保留下来的东汉永宁县(含三国时的万宁县,北周、唐时的费州)、庸州、扶阳县、思州、天井古驿、石马泉口司等古文化遗址,当年的规模隐隐可见,在瓦砾中浸梁着悠久的文化,蕴藏着一段千年的历史和沧桑之变。它们就像镶嵌在乌江岸上的明珠,闪耀着千年文明的光辉。这些断墙颓垣具体而又形象地表现出建筑本身的技术和艺术水平,而且透视出各方面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宗教文化的成就,包含着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和德江土家族经历了千年历史变迁,以及土家族文化与华夏文化的交流、碰撞、融会。从这些古文化遗址中可看出物质文化和政治文化的变迁。据《太平广记》载:“费州(今德江官宅村),境多虎暴,俗皆楼居以避之”。诸多史载:“土气多瘅疬,山有毒草及沙虱蝮蛇”,“防禽兽”,“以避痒气”,“以免时郁”;至南宋元明时,因土司制度森严,主仆之分十分严格,土司“纺柱雕梁,砖瓦鳞砌”,舍已头人“许竖梁柱,周以板壁”,土民则“叉木架屋,编竹为墙,房檐高不过七尺(一尺等于今28cm),宽不过二丈,”如有过者,即“治以潜越”之罪,俗云:“只准家政骑马,不许百姓盖瓦。”由此可证明,土家族人聚族而居,古来皆“散处溪谷,所居必择高峻”;清代后期因受政治文化的影响和中原文化的影响,逐步形成了庭院三合院、四合院吊脚楼式,正堂吞口式及正房两端接“马屁股”, 接“厦子”的特殊建筑民居。说明了德江土家族在历朝历代中的共同体并没有被打破,而且以这一共同体为单位融入了国家共同体,政治、经济、文化得到了进步,结成“以国为重”的政治意识,据《田氏族谱·少师公家谱序》曰:“自隋唐迄我炎宋,其间孝子贤孙,忠臣良将,炳蔚历朝青史者”可见,乌江的开发,促进了汉族地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优质农作物的推广,募民垦荒、军屯等措施的实施,改变了土家族火耕水耨的生产方式和政治意识。
巴楚文化与土家族文化长期融合积淀的文化结果
2000多的乌江发展史,承载的不仅是时间流逝的记忆,更是对这片土地深厚文化底蕴的诠释。作为贵州历史上南北向乌江流域的必经之地,土家先民巴人生息和曾一度为楚国之地。土家族的各种观念、文化与中原文化在这里相互交融和撞击,自然形成了一种带有荆楚文化相融汇的文化背景。创造了灿烂丰富的土家文化。古朴独特、源远流长的土家民间习俗,成为德江土家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德江土家人天性强悍豪爽,俭朴勤劳、重情尚义、守信自约、鄙弃淫奢,重节如命。旧时终年所食多为荞麦、包谷、洋芋、红苕等杂食,但仍以大米白饭备酒待客。农耕守牧、群相代耕、互助却酬、世代相袭、土家民族传统习俗纯朴之古风存至今。
服饰:
民族服饰,独特文化的结晶。服短衣、喜斑斓、重饰物。德江土家尚短衣之俗,喜用五彩丝线在衣裤、鞋上构图钩花,色彩鲜艳,构图奇特,图案别致,有“新媳妇花布衫”之俗。保留着鲜明的土家族文化特色,又受巴楚服饰习俗文化的影响。
据《汉书·叔孙通传》云:“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服短衣汉王喜。”《隋书·地理志》载:“承盘瓢之后,故服章多用斑布为饰。”又据史书曰:“男女垂髻,短衣跣足,以布勒额,喜斑斓服色。”除以银、玉为饰外,连芳馨的花草也常被用作服饰,这是德江土家人服饰习俗上的一个鲜明的地区性特点。走亲访友,头上饰银梳、瓜子针、巴耳花、桐子花、喜戴耳环等银饰,妇女喜发挽髻,戴帽或家织土布缠头;注重手足饰美,喜戴手镯、足圈、纽丝圈、凸花圈、蒜苔圈、玉石手圈、一颗印单股子、三镶戒子等;胸前喜饰“牙签”,上系银链、银牌等大串装饰品,行动间叮叮当当地响声;喜穿青、兰、粉红绸子和五色丝线钩绣有“红梅吐艳”、“桃李争春”、“晴蜓戏水”等花草虫鱼的花鞋:女子衣裤喜穿右衽上衣,滚花边二三道,衣袖短而大,下穿八幅长裙或肥长裤,长裤在裤腿边沿有宽带式花纹饰。男子穿对襟短衣,扣子多。衣料多为自纺自织的青蓝土布或麻布,史书称之为“溪布”、“峒布”。土家族的背包——“筒帕”,是以自织的花布缝制,色彩鲜艳,构图奇特,图案别致,颇具现代艺术的风味。也有佩带“岔口荷包”之俗。
德江诸族服饰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注重腰饰。史载,“土王以下,男女皆以细腰为美”。在此风俗之下,土家人也都喜束腰,喜穿“大腰裤”,穿时将裤腰折叠,用棉纱织的裤带扎系,俗云:“腰间系根绳、胜过穿几层”,这是土王束腰的遗风。
饮食:民以食为天,饮食是物质文化和社会风俗中最能反出民族或地区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德江诸族的饮食文化鲜明地带有土王的风俗。
喜食酸辣
此习俗在后世的土家族的习俗中都有所体现。几乎家家有泡菜、腌菜坛子,户户会泡菜、腌菜、如泡大椒、泡大蒜、泡豇豆、泡葱头、泡萝卜、泡鲜姜等,这些菜经盐水掺白酒和红糖浸泡后,似酸似甜似辣,清脆可口,大有开胃之功。喜饮麻糖水(饮料),同时,喜喝油菜(熬熬茶),有的地方几乎每日一餐,清香可口,抵饥、提神、解渴,富有神话传说色彩。喜欢配上米花、米线、麻饼、花生、泡果等招待客人,便以大碗盛酒相劝,显得诚挚厚道。这是德江土家族饮食文化中最具特色的饮食。
酒
土家族是善饮酒的民族。早在汉代时这里就开始产酒,沿河汉墓,潮砥大院子出土的酒器可佐证。《嘉靖思南府志》载:“土民率以高梁酿造,淡曰水酒。酽曰夹酒……,各视其量饮之”。擅长用桂花酿酒,记曰“醪糟伏计酒,其酒经年不绝”,古称“蛮酒”。一年四季喜做“米酒”,又称“醪糟”,以糯米、粟米、玉米做成。
土家人饮酒方式别具一格。清代土家族诗人彭淦竹枝词曰:“蛮酒酿成扑鼻香,竹竿一吸胜过壶觞”。谚语云:“米酒连糟贮,寿饮插竹筒”。这种独特的饮酒方式由来已久,被称为“咂酒”,土司田舜年曰:“预储馔于山房,咂酒乍鱼,留余夜话”,今还留有遗风。
茶
茶是土家族生活必需品。茶祖陆羽《茶经》一书八之出中记载:“黔中生思州、播州、费州、夷州……往往得之,其味极佳。”费州辖今德江、思南,说明千年前,德江不但产茶,产好茶,而且味道极佳。现保存有费州茶、官林茶、老寨茶、熬茶、熬熬茶、甜酒茶,蜂蜜茶、姜汤茶、鸡蛋茶等等。凡来客,主妇必视其对象筛茶,层次级别颇有讲究。常客筛一般老茶,贵客筛费州茶、官林茶、老寨茶、鸡蛋茶、甜酒洒茶。夏天,天热口渴,山民用葫芦,竹筒提来沁凉清冽山泉冲甜酒茶,蜂蜜茶。土家族喜养蜂,蜂蜜为居家珍藏,客来茶中加放蜂蜜,这是客人的口福。冬天,喜喝熬茶。茶用大瓦罐置火坑间熬煮,常年不离,是土家火坑中“不倒翁”。熬茶多用老茶叶或茶果,汤色深红,香气扑鼻。农忙时喜喝具有提神解渴、清香可口的熬熬茶,一般以茶叶、芝麻、腊肉、花椒、核桃、花生米等为主要原料。
婚俗
德江地区的土家族婚姻民俗不但有固有的民族性,也随着历史的发展呈现出多样性。
自由恋爱之俗。因受远古传说故事,伏羲兄妹(傩堂戏中的傩公、傩母)自由婚姻的影响,恋爱风俗一直较为古朴、自由,富于传统色彩,有别于汉族地区森严的封建礼教。土司时代诸族的婚姻都遵循同姓不婚,结婚不用媒,多以歌相亲,在溪涧、山林、跳舞、唱歌、生产中相互选择,彼此爱慕,双方满意后,征得傩戏土老师的许诺作证,即可成亲。《湘夫人》曰:“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朝驰余马兮江皋,夕济兮西筮。闻佳人兮召予,将腾驾兮偕逝。”透过这些神话色彩的词句,我们可看到一幅幅土家少男少女相约黄昏后,自由恋爱的生动画卷。
清代雍正“改土归流”废土司制以后,受汉文化的影响,部分地区形成了“天上无雷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的父母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喜开姑表亲”、“姨表亲”、“肚腹亲”、“摇篮亲”、“背带亲”、“扁担亲”及“兄亡弟娶嫂,弟死兄坐床”之俗。
土司时代有“媵”这种婚姻制度,所谓“媵”,传于楚国,就是取妻时女方同姓宗族和方国陪嫁来的娣侄,也就是陪媵或媵妾,带有姐妹共夫这种原始婚姻形式的痕迹。
“婚礼”是一人生之大礼。从周代开始,就依俗而约定了一套男女结合的“六礼”。《仪礼·士昏礼》载:“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新迎”。德江土家族在羁縻制度下沿用了先秦时代制定的“六礼”,并不断丰富发展,使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相互融合,形成了今天以“六礼”为纲,特点鲜明的一套份繁复杂的婚仪,即:提亲、递书子、烧香、付庚、接亲、回门。以及繁琐的细节。
有陪十弟兄、陪十姐妹、哭嫁、发亲、拦车马、拜堂、合卺(喝交杯酒)、闹房等诸多程序。德江至今仍然流行着一种“戴天头”婚俗,意为“改发”或“戴头”。一般十八岁定亲的女子于农历腊月三十晚上,由父母作主,与天结为夫妻,由与姑娘同命的人为她解下红头绳,将姑娘的单辫发型改梳成已婚妇女的发型双辫,将少女的服饰改换成已婚妇女的服饰,这样即算姑娘成婚了。
因其新郎是天,故称“戴天头”。他们认为这一天是新旧年的交替,天不管,地也不管。先行“戴天头”仪式后,标志着她的少女时代已经结束,并加入到已婚妇女的行列;后世土家的女伴送亲制就是媵婚制的继承和发展,即新娘出嫁前一天的晚上,设宴,由与之友好的九名未婚女子同新娘围席而坐,称为“陪十姐妹”又曰“带花酒”。同时,新娘的好姐妹要陪新娘一起哭嫁。新娘出嫁前,女方冠礼在家举行,寨中姑娘来“伴嫁”,吃“戴花酒”。
席间,伴嫁姑娘向新娘敬酒,要哭得有声有色,表达出深厚的情谊。行冠礼当天,男方把酒肉和礼品派一行人送至女家。男方迎亲队伍往女家,女方设酒关盘唱答辩。新娘出门前吃“离娘饭”,席间哥嫂陪父母给新娘敬酒,俗称“哥嫂酒”。新娘接受谁的酒,就要哭诉和谁的情谊。迎亲花轿回来路上,新娘家的亲戚要抄小路“拦截”,所以男方要在一些“关隘”渡口处准备好酒宴,招待这些拦轿送亲的人们,叫做吃“茅宴酒”。有的女亲因为路远,没有赶上吃“茅宴酒”,就一直追到新郎家吃“赶脚酒”。花轿抬到家门口,由土老司摆案祭祖奠酒三杯。拜堂后新娘要跨过“七星灯”,即在筛子中摆七个酒盅,点为七盏灯。
丧礼
德江诸族的殡葬习俗是传统殡葬文化中的一朵奇葩,蕴涵着土家人古老独特的生命意识和人生观。其独特的丧礼和葬礼,有着深刻的文化涵义,尤其是粗犷雄健的丧歌丧舞充分展现了土家人的阳刚之美,表达了土家人对生命的热爱与渴望。
土司制度前,土家族实行火葬。土司制度时期至今实行土葬,葬礼由土老司主持操办,土老司祭祀亡人时,将天窗口的纺车倒纺三下,念经送亡人过天桥上天廷。然后假扮亡人,围绕“哈哈台”转圈出门,死者子女跟随土老司哭丧,土老司唱丧歌,吹牛角,顿时火炮连天,哭唱哀鸣,极为悲痛,历时几天几夜。然后将装好遗体的棺木抬上山埋葬或悬棺葬。改土归流至民国时期,土家族丧葬由道士主持,停尸三、五、七日后,由道士根据主人家境做不同等级的道场,有“小十王”、“大十王”、“隔夜素堂”、“一竖桅”、“二竖桅”、“七竖桅”等名称。一般道场都履行下柳床、开路、荐亡、交牲、上熟、散花辞解、解灯、打烧棺、唱丧歌、跳丧舞、辞灵、扫堂等具体操作程序。死者亲属披麻戴孝,跟随道士行丧礼,还请人唱丧歌,以哀吊亡人。七日内,举朝夕哭,届七日,则设家馔,供灵上食,谓之烧七。每七皆然,以四十九为限。丧舞,《恋书》载:土家先民,“初丧、鼙鼓以为道衰,其歌必号,其众必跳,此乃盘瓠,白虎之勇也”。逐步形成一种独特的丧舞,又曰“闹夜”,即:在灵前由一司鼓、一司锣的歌师击锣鼓喊唱,二人入场对跳,手舞足蹈,众合而歌,气氛高亢热烈,曲调激越明快。“丧舞”不仅带有巴人图腾之意,而且也受“民间傩”的影响,而逐渐形成今天丧葬活动的“五序”,即:入殓、奠礼、送葬、安葬、祭坟等不得随便越逾的程序。是德江土家族独特的丧俗。
民俗信仰
德江民间信仰中遗存有大量土司民族文化因子,其中既有图腾崇拜及祖先崇拜的成分。
祭祀土王。《嘉靖思南府志》载:“六月二十四日为土王生辰日。至日,有庆神之举,居民盛装神像,鼓行于市,谓之迎社火……”。德江各主要场镇原建有“土王祠”,用于供奉土王神位,每缝辰日,远近男妇,烧香朝礼,演古戏文,沿街巡行,以求平安和丰收,是土家族一年一度之大庆。
信巫鬼。德江土家族尚巫之风,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秦将司马错率兵开发乌江而带来之“军傩”、“民间傩”。《嘉靖思南府志》载:“信巫屏医,专事鬼神”,“冬时,傩亦间举,皆古方相逐疫遗意”,认为神能祛鬼邪,凡有疾病、灾祸等,都要请土老师驱邪安神,演傩戏,以保健康长寿,居家安宁。
信土地。认为“土地”是保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保一方清吉,佑四境平安之神。村村寨寨都立有“土地庙”,还有“土地菩萨不放口,虎狼不敢咬猪狗”,“千里龙神,抵不住当方土地”之说。
崇拜祖先。迷信鬼神、祖先崇拜,在德江土家族信仰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土家族人的显著特点。《嘉靖思南府志》曰:“大族建宗祠,零星杂居之户,皆祭于寝。有祠之家,春秋择其以祭”。凡大姓大族都建有宗祠,置有祭田,以祭祀祖先。各家各户堂屋安有神龛,塑神像供于此。另书“天地君亲师位”,辛亥革命后,改为“天地国亲师位”,贴于其中,尊为家神,逢年过节烧香拜舞,遇有喜事燃香祭祖。同时,土家人崇拜白虎,以白虎为图腾,自称“白虎之后”。《蛮书》载:“土人祭其祖,击鼓而祭,白虎之后也”。至今仍敬奉白虎,有“白虎香龛坐,福从天上落”之语。有世代相传的“还人头愿”之俗,后觉得太残忍,改为由土老师在自己头上划一道口子,用几滴血来祭祖,谓之“开红山”或叫“打替身”。今天的傩堂戏是土家族以虎为图腾的明证。
歌舞戏剧
《华阳国志·巴志》记载:“武王伐纣,‘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德江歌谣,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天文地理、生产知识、故事传说、风土习俗、伦理道德等,几乎无所不包。按其形式可分为田歌、情歌、小调、风俗歌、号子、傩堂戏等几种。
打闹歌。又称“田歌、薅草锣鼓”,艺术家们称为田间舞蹈,是土家族的独特习俗。唱词多为歌唱生活、劳动、支物故事等。主要以“歌”指挥生产、激励劳动热情,提高劳动工效,其历史可追溯到远古的楚俗。楚国有《耕田歌》,据《风俗通》记:汉朱虚侯刘章入宫侍吕后宴,“章进歌舞,已而复曰:‘请为太后《耕田歌》’。太后笑曰:‘臣知之。深耕广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也,且而去之。’”这与德江的田歌有同源异流。每当阳光和煦、雨量充沛的初夏时节,在绿浪翻滚的万亩梯田和玉米地间,打闹锣鼓声随处可闻,田土间劳作者,小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两表演者一边敲锣鼓,一边领唱,时而在前面边敲边跳,时而在后面边唱边舞,歌手嗓音宏亮,朴实粗犷,曲调高亢悠扬,热烈欢快,有时对唱之间加上对白,说唱相间,其唱词清闲自然,对白风趣幽默,充满着浓郁的生活气息,让人舒心开怀,干劲倍增。打闹歌的唱词十分丰富,大多来自于民间,通常运用夸张、比喻、拟人等多种文学手法,音韵流畅、朗朗上口,具有极强的民族性,田土就是舞台,歌舞就是劳动,劳动也是娱乐。艺术与生活、劳动结合得如此紧密,水乳交融,诠释着土家人与生俱来的艺术天赋。
情歌。是青年男女自由相爱,以歌联姻的一种独特形式。歌词多为“上四下三”的四句子、五句子。随环境而唱,随情而编辑,语言质朴,深沉含蓄,多用夸张、比兴等手法,具有强烈的艺术振撼力。
摆手舞。德江土家族自古被称为“蛮夷”或“南蛮”,崇拜虎,认为人死后魂魄化为白虎,并在祭祀中产生了舞蹈和歌词,后受儒家文化和巴文化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舞蹈。
花灯。德江土家花灯是融歌舞说唱,戏剧和杂耍为一体的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大致可分为锣鼓灯、穿花灯、钱杆灯与戏剧灯等几种,其表演动作柔和优美,似微风吹柳,歌谣自如,诙谐逼人。伴奏惯用大锣、马锣、钹。表演者(一男一女)在热烈的音乐中,双手舞起腰带或一手舞腰带,一手执蒲扇相伴起舞,左转右转,常做一些“犀牛望月”、“顺水摊舟”等动作。调子多用“大呀衣调”、“水呀衣调”等80多个。每唱完一段,众人帮腔,锣鼓衔接。线杆夹灯,由一男一女表演,随线杆音乐交错穿花表演,动作粗犷热烈,节奏性强,富有地方特色。
土家舞龙。土家舞龙是德江最具特色的民间艺术。有“水龙”和“火龙”之分,水龙则是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在大旱季节玩耍。而火龙是在大年初一至十五晚上,由领队人带领,逐家逐户给主人拜年,恭贺新春、送去吉祥,以增新年喜庆气氛。
“炸龙灯”则为正月十五晚上一个具有民族特色的独特表演。晚上龙灯队脱去龙衣,表演者只穿短裤,沿街舞着长龙,人们便将备好的鞭炮和自制的烟火,对准龙头,龙身、龙尾猛炸、猛放,团团火花在舞龙者身上翻滚。传说土司时代,土司求雨未果,非常气愤,令人编扎龙体,用炮猛炸后,使得雨下而形成的风俗,又讲,对龙身炸得越烂,来年年岁就会越好,因而人们举着鞭炮、焰火,尽情追炸,甚是壮观。
土家丧舞。“跳丧”与巴人乐舞有着渊源关系。丧舞一般由二人手执乐器对跳,由掌鼓师指挥。鼓声一起,舞者踏着鼓点,合着唱词,在灵堂上高歌狂舞,叫做“跳丧”。其舞步有“踩八封”之遗风,丧歌的曲调有“撒儿嗬”、“叫歌”、“摇丧”、“将军令”、“正宫调”、“一字词”、“节节高”、“螃蟹歌”等数十个曲牌,节奏明快,气氛热烈;歌调多为七言四句,四三式,上下句,也有五句子等。受儒家文化影响,内容一般是颂古人、颂亡人、唱地句,解歌及爱情故事,既有沿袭下来的成套唱词,亦有临场发挥之作,每唱完一段,最后要跟上一句“撒忧尔嗬”或“忧而愁”,表示为亡者及家属散忧解愁。土老师还借跳丧,规劝教育世人:哪怕你帝王将相,也难免土葬藏埋,无非是一坟棺材。
傩堂戏。傩堂戏是一种佩带面具演出的带有宗教色彩而具有研究价值和观赏价值的民族戏剧雏形,被誉为“中国戏剧活化石”。它始于商周时期,传于战国秦将司马错取巴国楚国,开发乌江,实行屯兵时期。秦国的宫廷傩、军傩、民间傩在这里得到稽留和发展,现保存有傩堂戏131坛,从业人员741人,涉及内容有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历史学、神话、语言、戏剧、美术、音乐及舞蹈等,有茅山教和师娘教两派。表演的核心是“冲傩还愿”、“酬神娱人”,紧紧围绕神、鬼、人这一轴心开展活动,因而出现“傩祭”、“傩戏”、“傩技”表演形式和傩面具、法器、傩服饰等道具。神案和开坛、开洞、闭坛活动禁严、神秘、肃穆,而又娱神娱人;傩戏表演动作夸张、豪放、变化性强、旋转幅度大,有“踩八卦”、“踩九卅”之舞步;唱腔质朴,语言诙谐、风趣;音乐独特、内容丰富;服饰古朴简单,有头扎、法衣、法裙;面具形态怪异、夸张、滑稽幽默,有半堂戏12个面具和全堂戏24个面具之分;法器大小尺寸、图案、质地规定严格、富有象征意义,其来历大多有一神奇的传说。傩技表演中的开红山、上刀梯、刹铧、钉鸡等绝技,神秘而又神奇。观看傩活动表演,可以获得娱乐的享受,体验到一种信仰的满足感,在神秘而又具有惊心动魄的傩技中感受到神的威严。
号子。德江船工在长期的艰苦劳动之中,创作了一种鼓舞干劲、挥酒胸襟的音乐形式——号子。时常用的排号有“拖杆”、“出艄”、“提缆”、“摇橹”、“撑逢”、“拉纤”等六种,其演唱形式为一领众合,领唱者随行船时的需要而编唱,指挥航船操作,多为联曲体结构,音调多为自由行腔,节奏、速度视需要而定,其特点粗犷、雄浑、高亢。
民谚。德江谚语中多与气候、物候、农事、处世、江河有关。如“立春前后十天霜,清明前后十天雨”,“重阳无雨看高山,高山无雾一冬干”、“牛头背在牛背上,房前屋后雨满塘”、“积肥没有巧,圈内勤垫草”,“火要空心,人要虚心”,“不是码头不湾船,不是亲戚不弯路”,“江边挑水井边卖,自付麻烦划不来”,“艄公不识水,桡夹子见了鬼,坐船的倒了楣”等等。
结 语
乌江在贵州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特殊的历史作用和地位。首先,它沟通了中原汉族与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直接交流,促进了民族融合。如果说秦始皇统一巴楚,只是以军事力量推开贵州的大门,而建立的黔中郡则是在军事力量的基础上,辅之以政治、经济和文化力量,在黔中郡地区进行的改革,加速了汉族与土家族的融合。
其次,国家推行“羁縻”、“土司”制度的民族政策,推动了民族团结和民族进步。秦统一中国而将这一地区“纳入职方”管理,建立了巴郡、黔中郡、武陵郡、南郡、黔中道,特别是北周隋唐北宋时期,大量流官的进入和屯兵的实施,促进汉族与土家族的通婚,带动了整个乌江流域的汉族与土家族在血缘上的互相融合。
第三,社会相对安定,生产力迅速发展。历史证明,民族融合的趋势是文化水平高的民族同化文化水平低的民族,这是主流,同时也不排除文化逆向吸收的,是支流。北周隋唐北宋时期的费州,在德江乌江东岸建置503年,以及宋大观元年以后的羁縻州、土司等时期,这是一个稳定发展时期,中原汉民族的先进文化和生产技术得到广泛传播,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总之,德江县地处西南边陲之地,特殊地理环境和东汉以降的历代封建统治者对这一地区采取的 “经制”、 “羁縻”、“土司”政策,使得土家族保留了本族文化,既承续了土司时代的文化,又融合了其它民俗文化,保存了费州、庸州、思州、扶阳县、天井古驿站等遗址,也使这种源远流长的地域性文化得以保存和体现,逐渐形成了具有独具特色的土家族文化资源。这种土家族文化精神直接影响着德江诸族的生存方式和观念。同时,也折射出民族文化的深层底蕴,并贯穿于具体文化内容之中、有高于意识形态之上的民族人文资源特点。
德江土家族文化源与思考
时间:2020-03-20 15:28:53
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作者:
作者:李登佳 信息来源:德江人民政府网
德江因乌江之便,开发于春秋战国时期,经历了宋代以前各代的羁縻制度统治和宋代后的土司制度的统治。羁縻、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政治制度,也是少数民族的一个历史范畴,上层建筑。
从而在黔东北地区逐步形成了显赫于世的贵州四大土司之一,田氏土司血缘性的家族统治组织,作为社会形态得到了长时期的发展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有着顺民性、省民力、森严性,又保留有特殊民族风俗文化发展的特点。无论是汉晋时期少数民族中的王、侯、邑长,隋唐时间经制州的刺史、县令,南宋时期羁縻州的都督、刺史、峒官,还是元代以后的安慰使、宣抚使、安抚使、长官司等,以及清代的“改土归流”,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政治统治形式,面对德江和黔东北地区众多而复杂的土家族、苗族,封建王朝以“以蛮攻蛮”,“树其酋长,使自镇抚,以达其以夷治夷”和“然其道在于羁縻,彼大姓相,世积威约,必假我爵禄,宠之名号,乃易为统摄,故奔走惟命”的政治制度进行统治,由此使德江历经了漫长的土司统治社会。
德江区域内的土家族人口众多,占总人口的63%,因地理环境特殊和长期受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的统治,一方面因古时属巴国、楚国领地,保存有巴楚的文化基因;另一面又有大量的本土民俗文化遗痕,因而带有浓厚地域文化的特点。形成了一种即混融性的地域性的文化,即“第三种文化”或曰派生文化。无论是古州、县、长官司、驿站等遗迹遗址,还是地理环境,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祭祀礼仪,我们都不难窥见其土家族文化的遗痕。
乌江发展史透视出悠久的土家历史
乌江从南至北纵贯德江境段,古时称延江或涪水,或德江。民国《德江县志》载:“涪陵郡下云,涪水本与楚商于之地接,秦将司马错由之取楚商于地为黔中郡,而涪水在县境、名德江”。
乌江凝固着历史的记忆和内涵。在这古为蛮夷之地,乌江流域居住着一个古老民族,自称“毕兹煞”,属土家族先民巴人生息活动的巴子国,定都于枳(今乌江下游涪陵),《嘉靖·思南府志》曰:“巴濮千里而近”,《汉书·地理志》载:“徙居楚之边鄙五溪之域的巴人,他们‘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果蓏蠃蛤,食物常足。故啙窳偷生,而亡积聚,饮食还给,不忧冻饿,亦亡千金之家。信巫鬼,重淫祀,而汉中淫失枝柱,与巴蜀同俗’”。《太平寰宇记》中将散居巴、峡、巫、夔四郡及五溪流域的巴人,称为“板楯蛮”种类。2006年在沿河发掘出的新石器文物,说明这一带在五千年以前就是人类生息的地方。对于这个民族的族源,自潘光旦先生所著的《湘西北的“土家”和古代的巴人》发表以后,土家族的主体为巴人的后裔的观点一直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许多研究者从文献考据学、考古学、民族学等学科进行了详尽的论证,基本上廓清了巴人的来源、迁徙、流变情况。商朝末年,巴人参加了武王伐纣的战争,因功封为巴子国。春秋战国时期,巴人与东边的楚国时战时和,在楚国威迫下,巴国不断向西南退却,涪陵被楚国占据,直到秦惠文王采纳大将司马错的建议,先攻蜀国,占据长江上游和乌江,吞并楚国的军事主张。公元前316年,“秦将司马错率兵经枳县(今重庆涪陵)溯舟涪水(今乌江),置黔中郡。”巴楚国被秦国所灭。秦王赢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完成统一中国大业,称始皇帝后,派大将常頞“略通五尺道”,控制乌江水口、葛闪、高滩三渡口,继而沿三渡口开山修路,控制德江本土。
《后汉书》、《晋书》、《华阳国志》等史书对土家族的史迹均有记载。称武陵山区的少数民族为“巴郡、南郡蛮和“武陵蛮”,西汉时,被称为“武陵蛮”,三国时,将“武陵蛮”改又称为“五溪蛮”。“五溪蛮”中既有土家族的先民,也有苗、瑶、侗等族的先民;隋唐北宋时期,虽然朝廷在德江实行经制州县管理制度,但由于德江处于与羁縻州夷州的交界处,土民没有王化,把居住乌江两岸土家族先民以地名命族名,称费州蛮。查考史书《嘉靖·思南府志》、《黔南田氏宗谱》、泉口《田氏家谱》等记载:宋代实行羁縻,田氏祖辈田宗显于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授任黜中太守知州军民事,北宋大观元年(公元1107年)番部长田佑恭归附知思州军民事,子孙世袭土司官直到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田氏世袭思州八百余年,辖地有川东半壁、湖南一隅,夜郎全幅”。“元至元十二年(1276年)奉诏平定夜郎、水西、奠服夜郎、拓土开疆”。为了区别其他少数民族,则把这一带的少数民族冠以“土兵”、“土人”、“土丁”等名称,这些称呼的出现,标志着土家族这一共同体已初步形成。元明清三朝,中央王朝在今土家族居住区普遍实行土司制度,规定“蛮不出境,汉不入峒”,使居住在德江的“土人”基本上稳定下来,加速了土家族这一共同体的形成。
“土家”作为族称,是在大量汉人迁入后出现的。宋以后,汉人逐渐迁入武陵山区,特别是清朝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汉族大量迁入,出现了“土民”、“客民”之分。为了区别外地迁入的人群与本地人的不同,“土家”一词开始出现。以汉语自称“土家”,称外地迁来的汉人为“客家”,称毗邻的苗族为“苗家”。正式把“土家”作为一个人们共同体提出来,表明土家族有了共同的基本活动地域,共同的风俗习惯和经济生活,形成了一个共同体。
乌江航运的开发利用,打破了中原文化与黔东北地区民族间的壁垒,完善了各民族间的融合,并将这一地区“纳入职方”,隶属中央政权建制。在原巴人故地设巴郡、黔中郡、南郡。东汉献帝建安六年,在德江县境内乌江东岸置永宁县,三国时蜀先主於五溪置黔安郡,改永宁为万宁县,北周时改为费州;隋朝时建庸州,治扶阳县、涪川县;唐宋复置费州,领涪川、扶阳、城乐、多田四县;南宋时建龙泉长官司,元时置思州,明洪五年改为水德江,明洪十一年至清时置安化县,民国二年改为德江县。从东汉至今有1807年的建治历史。
保留下来的东汉永宁县(含三国时的万宁县,北周、唐时的费州)、庸州、扶阳县、思州、天井古驿、石马泉口司等古文化遗址,当年的规模隐隐可见,在瓦砾中浸梁着悠久的文化,蕴藏着一段千年的历史和沧桑之变。它们就像镶嵌在乌江岸上的明珠,闪耀着千年文明的光辉。这些断墙颓垣具体而又形象地表现出建筑本身的技术和艺术水平,而且透视出各方面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宗教文化的成就,包含着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和德江土家族经历了千年历史变迁,以及土家族文化与华夏文化的交流、碰撞、融会。从这些古文化遗址中可看出物质文化和政治文化的变迁。据《太平广记》载:“费州(今德江官宅村),境多虎暴,俗皆楼居以避之”。诸多史载:“土气多瘅疬,山有毒草及沙虱蝮蛇”,“防禽兽”,“以避痒气”,“以免时郁”;至南宋元明时,因土司制度森严,主仆之分十分严格,土司“纺柱雕梁,砖瓦鳞砌”,舍已头人“许竖梁柱,周以板壁”,土民则“叉木架屋,编竹为墙,房檐高不过七尺(一尺等于今28cm),宽不过二丈,”如有过者,即“治以潜越”之罪,俗云:“只准家政骑马,不许百姓盖瓦。”由此可证明,土家族人聚族而居,古来皆“散处溪谷,所居必择高峻”;清代后期因受政治文化的影响和中原文化的影响,逐步形成了庭院三合院、四合院吊脚楼式,正堂吞口式及正房两端接“马屁股”, 接“厦子”的特殊建筑民居。说明了德江土家族在历朝历代中的共同体并没有被打破,而且以这一共同体为单位融入了国家共同体,政治、经济、文化得到了进步,结成“以国为重”的政治意识,据《田氏族谱·少师公家谱序》曰:“自隋唐迄我炎宋,其间孝子贤孙,忠臣良将,炳蔚历朝青史者”可见,乌江的开发,促进了汉族地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优质农作物的推广,募民垦荒、军屯等措施的实施,改变了土家族火耕水耨的生产方式和政治意识。
巴楚文化与土家族文化长期融合积淀的文化结果
2000多的乌江发展史,承载的不仅是时间流逝的记忆,更是对这片土地深厚文化底蕴的诠释。作为贵州历史上南北向乌江流域的必经之地,土家先民巴人生息和曾一度为楚国之地。土家族的各种观念、文化与中原文化在这里相互交融和撞击,自然形成了一种带有荆楚文化相融汇的文化背景。创造了灿烂丰富的土家文化。古朴独特、源远流长的土家民间习俗,成为德江土家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德江土家人天性强悍豪爽,俭朴勤劳、重情尚义、守信自约、鄙弃淫奢,重节如命。旧时终年所食多为荞麦、包谷、洋芋、红苕等杂食,但仍以大米白饭备酒待客。农耕守牧、群相代耕、互助却酬、世代相袭、土家民族传统习俗纯朴之古风存至今。
服饰:
民族服饰,独特文化的结晶。服短衣、喜斑斓、重饰物。德江土家尚短衣之俗,喜用五彩丝线在衣裤、鞋上构图钩花,色彩鲜艳,构图奇特,图案别致,有“新媳妇花布衫”之俗。保留着鲜明的土家族文化特色,又受巴楚服饰习俗文化的影响。
据《汉书·叔孙通传》云:“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服短衣汉王喜。”《隋书·地理志》载:“承盘瓢之后,故服章多用斑布为饰。”又据史书曰:“男女垂髻,短衣跣足,以布勒额,喜斑斓服色。”除以银、玉为饰外,连芳馨的花草也常被用作服饰,这是德江土家人服饰习俗上的一个鲜明的地区性特点。走亲访友,头上饰银梳、瓜子针、巴耳花、桐子花、喜戴耳环等银饰,妇女喜发挽髻,戴帽或家织土布缠头;注重手足饰美,喜戴手镯、足圈、纽丝圈、凸花圈、蒜苔圈、玉石手圈、一颗印单股子、三镶戒子等;胸前喜饰“牙签”,上系银链、银牌等大串装饰品,行动间叮叮当当地响声;喜穿青、兰、粉红绸子和五色丝线钩绣有“红梅吐艳”、“桃李争春”、“晴蜓戏水”等花草虫鱼的花鞋:女子衣裤喜穿右衽上衣,滚花边二三道,衣袖短而大,下穿八幅长裙或肥长裤,长裤在裤腿边沿有宽带式花纹饰。男子穿对襟短衣,扣子多。衣料多为自纺自织的青蓝土布或麻布,史书称之为“溪布”、“峒布”。土家族的背包——“筒帕”,是以自织的花布缝制,色彩鲜艳,构图奇特,图案别致,颇具现代艺术的风味。也有佩带“岔口荷包”之俗。
德江诸族服饰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注重腰饰。史载,“土王以下,男女皆以细腰为美”。在此风俗之下,土家人也都喜束腰,喜穿“大腰裤”,穿时将裤腰折叠,用棉纱织的裤带扎系,俗云:“腰间系根绳、胜过穿几层”,这是土王束腰的遗风。
饮食:民以食为天,饮食是物质文化和社会风俗中最能反出民族或地区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德江诸族的饮食文化鲜明地带有土王的风俗。
喜食酸辣
此习俗在后世的土家族的习俗中都有所体现。几乎家家有泡菜、腌菜坛子,户户会泡菜、腌菜、如泡大椒、泡大蒜、泡豇豆、泡葱头、泡萝卜、泡鲜姜等,这些菜经盐水掺白酒和红糖浸泡后,似酸似甜似辣,清脆可口,大有开胃之功。喜饮麻糖水(饮料),同时,喜喝油菜(熬熬茶),有的地方几乎每日一餐,清香可口,抵饥、提神、解渴,富有神话传说色彩。喜欢配上米花、米线、麻饼、花生、泡果等招待客人,便以大碗盛酒相劝,显得诚挚厚道。这是德江土家族饮食文化中最具特色的饮食。
酒
土家族是善饮酒的民族。早在汉代时这里就开始产酒,沿河汉墓,潮砥大院子出土的酒器可佐证。《嘉靖思南府志》载:“土民率以高梁酿造,淡曰水酒。酽曰夹酒……,各视其量饮之”。擅长用桂花酿酒,记曰“醪糟伏计酒,其酒经年不绝”,古称“蛮酒”。一年四季喜做“米酒”,又称“醪糟”,以糯米、粟米、玉米做成。
土家人饮酒方式别具一格。清代土家族诗人彭淦竹枝词曰:“蛮酒酿成扑鼻香,竹竿一吸胜过壶觞”。谚语云:“米酒连糟贮,寿饮插竹筒”。这种独特的饮酒方式由来已久,被称为“咂酒”,土司田舜年曰:“预储馔于山房,咂酒乍鱼,留余夜话”,今还留有遗风。
茶
茶是土家族生活必需品。茶祖陆羽《茶经》一书八之出中记载:“黔中生思州、播州、费州、夷州……往往得之,其味极佳。”费州辖今德江、思南,说明千年前,德江不但产茶,产好茶,而且味道极佳。现保存有费州茶、官林茶、老寨茶、熬茶、熬熬茶、甜酒茶,蜂蜜茶、姜汤茶、鸡蛋茶等等。凡来客,主妇必视其对象筛茶,层次级别颇有讲究。常客筛一般老茶,贵客筛费州茶、官林茶、老寨茶、鸡蛋茶、甜酒洒茶。夏天,天热口渴,山民用葫芦,竹筒提来沁凉清冽山泉冲甜酒茶,蜂蜜茶。土家族喜养蜂,蜂蜜为居家珍藏,客来茶中加放蜂蜜,这是客人的口福。冬天,喜喝熬茶。茶用大瓦罐置火坑间熬煮,常年不离,是土家火坑中“不倒翁”。熬茶多用老茶叶或茶果,汤色深红,香气扑鼻。农忙时喜喝具有提神解渴、清香可口的熬熬茶,一般以茶叶、芝麻、腊肉、花椒、核桃、花生米等为主要原料。
婚俗
德江地区的土家族婚姻民俗不但有固有的民族性,也随着历史的发展呈现出多样性。
自由恋爱之俗。因受远古传说故事,伏羲兄妹(傩堂戏中的傩公、傩母)自由婚姻的影响,恋爱风俗一直较为古朴、自由,富于传统色彩,有别于汉族地区森严的封建礼教。土司时代诸族的婚姻都遵循同姓不婚,结婚不用媒,多以歌相亲,在溪涧、山林、跳舞、唱歌、生产中相互选择,彼此爱慕,双方满意后,征得傩戏土老师的许诺作证,即可成亲。《湘夫人》曰:“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朝驰余马兮江皋,夕济兮西筮。闻佳人兮召予,将腾驾兮偕逝。”透过这些神话色彩的词句,我们可看到一幅幅土家少男少女相约黄昏后,自由恋爱的生动画卷。
清代雍正“改土归流”废土司制以后,受汉文化的影响,部分地区形成了“天上无雷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的父母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喜开姑表亲”、“姨表亲”、“肚腹亲”、“摇篮亲”、“背带亲”、“扁担亲”及“兄亡弟娶嫂,弟死兄坐床”之俗。
土司时代有“媵”这种婚姻制度,所谓“媵”,传于楚国,就是取妻时女方同姓宗族和方国陪嫁来的娣侄,也就是陪媵或媵妾,带有姐妹共夫这种原始婚姻形式的痕迹。
“婚礼”是一人生之大礼。从周代开始,就依俗而约定了一套男女结合的“六礼”。《仪礼·士昏礼》载:“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新迎”。德江土家族在羁縻制度下沿用了先秦时代制定的“六礼”,并不断丰富发展,使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相互融合,形成了今天以“六礼”为纲,特点鲜明的一套份繁复杂的婚仪,即:提亲、递书子、烧香、付庚、接亲、回门。以及繁琐的细节。
有陪十弟兄、陪十姐妹、哭嫁、发亲、拦车马、拜堂、合卺(喝交杯酒)、闹房等诸多程序。德江至今仍然流行着一种“戴天头”婚俗,意为“改发”或“戴头”。一般十八岁定亲的女子于农历腊月三十晚上,由父母作主,与天结为夫妻,由与姑娘同命的人为她解下红头绳,将姑娘的单辫发型改梳成已婚妇女的发型双辫,将少女的服饰改换成已婚妇女的服饰,这样即算姑娘成婚了。
因其新郎是天,故称“戴天头”。他们认为这一天是新旧年的交替,天不管,地也不管。先行“戴天头”仪式后,标志着她的少女时代已经结束,并加入到已婚妇女的行列;后世土家的女伴送亲制就是媵婚制的继承和发展,即新娘出嫁前一天的晚上,设宴,由与之友好的九名未婚女子同新娘围席而坐,称为“陪十姐妹”又曰“带花酒”。同时,新娘的好姐妹要陪新娘一起哭嫁。新娘出嫁前,女方冠礼在家举行,寨中姑娘来“伴嫁”,吃“戴花酒”。
席间,伴嫁姑娘向新娘敬酒,要哭得有声有色,表达出深厚的情谊。行冠礼当天,男方把酒肉和礼品派一行人送至女家。男方迎亲队伍往女家,女方设酒关盘唱答辩。新娘出门前吃“离娘饭”,席间哥嫂陪父母给新娘敬酒,俗称“哥嫂酒”。新娘接受谁的酒,就要哭诉和谁的情谊。迎亲花轿回来路上,新娘家的亲戚要抄小路“拦截”,所以男方要在一些“关隘”渡口处准备好酒宴,招待这些拦轿送亲的人们,叫做吃“茅宴酒”。有的女亲因为路远,没有赶上吃“茅宴酒”,就一直追到新郎家吃“赶脚酒”。花轿抬到家门口,由土老司摆案祭祖奠酒三杯。拜堂后新娘要跨过“七星灯”,即在筛子中摆七个酒盅,点为七盏灯。
丧礼
德江诸族的殡葬习俗是传统殡葬文化中的一朵奇葩,蕴涵着土家人古老独特的生命意识和人生观。其独特的丧礼和葬礼,有着深刻的文化涵义,尤其是粗犷雄健的丧歌丧舞充分展现了土家人的阳刚之美,表达了土家人对生命的热爱与渴望。
土司制度前,土家族实行火葬。土司制度时期至今实行土葬,葬礼由土老司主持操办,土老司祭祀亡人时,将天窗口的纺车倒纺三下,念经送亡人过天桥上天廷。然后假扮亡人,围绕“哈哈台”转圈出门,死者子女跟随土老司哭丧,土老司唱丧歌,吹牛角,顿时火炮连天,哭唱哀鸣,极为悲痛,历时几天几夜。然后将装好遗体的棺木抬上山埋葬或悬棺葬。改土归流至民国时期,土家族丧葬由道士主持,停尸三、五、七日后,由道士根据主人家境做不同等级的道场,有“小十王”、“大十王”、“隔夜素堂”、“一竖桅”、“二竖桅”、“七竖桅”等名称。一般道场都履行下柳床、开路、荐亡、交牲、上熟、散花辞解、解灯、打烧棺、唱丧歌、跳丧舞、辞灵、扫堂等具体操作程序。死者亲属披麻戴孝,跟随道士行丧礼,还请人唱丧歌,以哀吊亡人。七日内,举朝夕哭,届七日,则设家馔,供灵上食,谓之烧七。每七皆然,以四十九为限。丧舞,《恋书》载:土家先民,“初丧、鼙鼓以为道衰,其歌必号,其众必跳,此乃盘瓠,白虎之勇也”。逐步形成一种独特的丧舞,又曰“闹夜”,即:在灵前由一司鼓、一司锣的歌师击锣鼓喊唱,二人入场对跳,手舞足蹈,众合而歌,气氛高亢热烈,曲调激越明快。“丧舞”不仅带有巴人图腾之意,而且也受“民间傩”的影响,而逐渐形成今天丧葬活动的“五序”,即:入殓、奠礼、送葬、安葬、祭坟等不得随便越逾的程序。是德江土家族独特的丧俗。
民俗信仰
德江民间信仰中遗存有大量土司民族文化因子,其中既有图腾崇拜及祖先崇拜的成分。
祭祀土王。《嘉靖思南府志》载:“六月二十四日为土王生辰日。至日,有庆神之举,居民盛装神像,鼓行于市,谓之迎社火……”。德江各主要场镇原建有“土王祠”,用于供奉土王神位,每缝辰日,远近男妇,烧香朝礼,演古戏文,沿街巡行,以求平安和丰收,是土家族一年一度之大庆。
信巫鬼。德江土家族尚巫之风,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秦将司马错率兵开发乌江而带来之“军傩”、“民间傩”。《嘉靖思南府志》载:“信巫屏医,专事鬼神”,“冬时,傩亦间举,皆古方相逐疫遗意”,认为神能祛鬼邪,凡有疾病、灾祸等,都要请土老师驱邪安神,演傩戏,以保健康长寿,居家安宁。
信土地。认为“土地”是保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保一方清吉,佑四境平安之神。村村寨寨都立有“土地庙”,还有“土地菩萨不放口,虎狼不敢咬猪狗”,“千里龙神,抵不住当方土地”之说。
崇拜祖先。迷信鬼神、祖先崇拜,在德江土家族信仰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土家族人的显著特点。《嘉靖思南府志》曰:“大族建宗祠,零星杂居之户,皆祭于寝。有祠之家,春秋择其以祭”。凡大姓大族都建有宗祠,置有祭田,以祭祀祖先。各家各户堂屋安有神龛,塑神像供于此。另书“天地君亲师位”,辛亥革命后,改为“天地国亲师位”,贴于其中,尊为家神,逢年过节烧香拜舞,遇有喜事燃香祭祖。同时,土家人崇拜白虎,以白虎为图腾,自称“白虎之后”。《蛮书》载:“土人祭其祖,击鼓而祭,白虎之后也”。至今仍敬奉白虎,有“白虎香龛坐,福从天上落”之语。有世代相传的“还人头愿”之俗,后觉得太残忍,改为由土老师在自己头上划一道口子,用几滴血来祭祖,谓之“开红山”或叫“打替身”。今天的傩堂戏是土家族以虎为图腾的明证。
歌舞戏剧
《华阳国志·巴志》记载:“武王伐纣,‘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德江歌谣,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天文地理、生产知识、故事传说、风土习俗、伦理道德等,几乎无所不包。按其形式可分为田歌、情歌、小调、风俗歌、号子、傩堂戏等几种。
打闹歌。又称“田歌、薅草锣鼓”,艺术家们称为田间舞蹈,是土家族的独特习俗。唱词多为歌唱生活、劳动、支物故事等。主要以“歌”指挥生产、激励劳动热情,提高劳动工效,其历史可追溯到远古的楚俗。楚国有《耕田歌》,据《风俗通》记:汉朱虚侯刘章入宫侍吕后宴,“章进歌舞,已而复曰:‘请为太后《耕田歌》’。太后笑曰:‘臣知之。深耕广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也,且而去之。’”这与德江的田歌有同源异流。每当阳光和煦、雨量充沛的初夏时节,在绿浪翻滚的万亩梯田和玉米地间,打闹锣鼓声随处可闻,田土间劳作者,小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两表演者一边敲锣鼓,一边领唱,时而在前面边敲边跳,时而在后面边唱边舞,歌手嗓音宏亮,朴实粗犷,曲调高亢悠扬,热烈欢快,有时对唱之间加上对白,说唱相间,其唱词清闲自然,对白风趣幽默,充满着浓郁的生活气息,让人舒心开怀,干劲倍增。打闹歌的唱词十分丰富,大多来自于民间,通常运用夸张、比喻、拟人等多种文学手法,音韵流畅、朗朗上口,具有极强的民族性,田土就是舞台,歌舞就是劳动,劳动也是娱乐。艺术与生活、劳动结合得如此紧密,水乳交融,诠释着土家人与生俱来的艺术天赋。
情歌。是青年男女自由相爱,以歌联姻的一种独特形式。歌词多为“上四下三”的四句子、五句子。随环境而唱,随情而编辑,语言质朴,深沉含蓄,多用夸张、比兴等手法,具有强烈的艺术振撼力。
摆手舞。德江土家族自古被称为“蛮夷”或“南蛮”,崇拜虎,认为人死后魂魄化为白虎,并在祭祀中产生了舞蹈和歌词,后受儒家文化和巴文化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舞蹈。
花灯。德江土家花灯是融歌舞说唱,戏剧和杂耍为一体的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大致可分为锣鼓灯、穿花灯、钱杆灯与戏剧灯等几种,其表演动作柔和优美,似微风吹柳,歌谣自如,诙谐逼人。伴奏惯用大锣、马锣、钹。表演者(一男一女)在热烈的音乐中,双手舞起腰带或一手舞腰带,一手执蒲扇相伴起舞,左转右转,常做一些“犀牛望月”、“顺水摊舟”等动作。调子多用“大呀衣调”、“水呀衣调”等80多个。每唱完一段,众人帮腔,锣鼓衔接。线杆夹灯,由一男一女表演,随线杆音乐交错穿花表演,动作粗犷热烈,节奏性强,富有地方特色。
土家舞龙。土家舞龙是德江最具特色的民间艺术。有“水龙”和“火龙”之分,水龙则是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在大旱季节玩耍。而火龙是在大年初一至十五晚上,由领队人带领,逐家逐户给主人拜年,恭贺新春、送去吉祥,以增新年喜庆气氛。
“炸龙灯”则为正月十五晚上一个具有民族特色的独特表演。晚上龙灯队脱去龙衣,表演者只穿短裤,沿街舞着长龙,人们便将备好的鞭炮和自制的烟火,对准龙头,龙身、龙尾猛炸、猛放,团团火花在舞龙者身上翻滚。传说土司时代,土司求雨未果,非常气愤,令人编扎龙体,用炮猛炸后,使得雨下而形成的风俗,又讲,对龙身炸得越烂,来年年岁就会越好,因而人们举着鞭炮、焰火,尽情追炸,甚是壮观。
土家丧舞。“跳丧”与巴人乐舞有着渊源关系。丧舞一般由二人手执乐器对跳,由掌鼓师指挥。鼓声一起,舞者踏着鼓点,合着唱词,在灵堂上高歌狂舞,叫做“跳丧”。其舞步有“踩八封”之遗风,丧歌的曲调有“撒儿嗬”、“叫歌”、“摇丧”、“将军令”、“正宫调”、“一字词”、“节节高”、“螃蟹歌”等数十个曲牌,节奏明快,气氛热烈;歌调多为七言四句,四三式,上下句,也有五句子等。受儒家文化影响,内容一般是颂古人、颂亡人、唱地句,解歌及爱情故事,既有沿袭下来的成套唱词,亦有临场发挥之作,每唱完一段,最后要跟上一句“撒忧尔嗬”或“忧而愁”,表示为亡者及家属散忧解愁。土老师还借跳丧,规劝教育世人:哪怕你帝王将相,也难免土葬藏埋,无非是一坟棺材。
傩堂戏。傩堂戏是一种佩带面具演出的带有宗教色彩而具有研究价值和观赏价值的民族戏剧雏形,被誉为“中国戏剧活化石”。它始于商周时期,传于战国秦将司马错取巴国楚国,开发乌江,实行屯兵时期。秦国的宫廷傩、军傩、民间傩在这里得到稽留和发展,现保存有傩堂戏131坛,从业人员741人,涉及内容有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历史学、神话、语言、戏剧、美术、音乐及舞蹈等,有茅山教和师娘教两派。表演的核心是“冲傩还愿”、“酬神娱人”,紧紧围绕神、鬼、人这一轴心开展活动,因而出现“傩祭”、“傩戏”、“傩技”表演形式和傩面具、法器、傩服饰等道具。神案和开坛、开洞、闭坛活动禁严、神秘、肃穆,而又娱神娱人;傩戏表演动作夸张、豪放、变化性强、旋转幅度大,有“踩八卦”、“踩九卅”之舞步;唱腔质朴,语言诙谐、风趣;音乐独特、内容丰富;服饰古朴简单,有头扎、法衣、法裙;面具形态怪异、夸张、滑稽幽默,有半堂戏12个面具和全堂戏24个面具之分;法器大小尺寸、图案、质地规定严格、富有象征意义,其来历大多有一神奇的传说。傩技表演中的开红山、上刀梯、刹铧、钉鸡等绝技,神秘而又神奇。观看傩活动表演,可以获得娱乐的享受,体验到一种信仰的满足感,在神秘而又具有惊心动魄的傩技中感受到神的威严。
号子。德江船工在长期的艰苦劳动之中,创作了一种鼓舞干劲、挥酒胸襟的音乐形式——号子。时常用的排号有“拖杆”、“出艄”、“提缆”、“摇橹”、“撑逢”、“拉纤”等六种,其演唱形式为一领众合,领唱者随行船时的需要而编唱,指挥航船操作,多为联曲体结构,音调多为自由行腔,节奏、速度视需要而定,其特点粗犷、雄浑、高亢。
民谚。德江谚语中多与气候、物候、农事、处世、江河有关。如“立春前后十天霜,清明前后十天雨”,“重阳无雨看高山,高山无雾一冬干”、“牛头背在牛背上,房前屋后雨满塘”、“积肥没有巧,圈内勤垫草”,“火要空心,人要虚心”,“不是码头不湾船,不是亲戚不弯路”,“江边挑水井边卖,自付麻烦划不来”,“艄公不识水,桡夹子见了鬼,坐船的倒了楣”等等。
结 语
乌江在贵州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特殊的历史作用和地位。首先,它沟通了中原汉族与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直接交流,促进了民族融合。如果说秦始皇统一巴楚,只是以军事力量推开贵州的大门,而建立的黔中郡则是在军事力量的基础上,辅之以政治、经济和文化力量,在黔中郡地区进行的改革,加速了汉族与土家族的融合。
其次,国家推行“羁縻”、“土司”制度的民族政策,推动了民族团结和民族进步。秦统一中国而将这一地区“纳入职方”管理,建立了巴郡、黔中郡、武陵郡、南郡、黔中道,特别是北周隋唐北宋时期,大量流官的进入和屯兵的实施,促进汉族与土家族的通婚,带动了整个乌江流域的汉族与土家族在血缘上的互相融合。
第三,社会相对安定,生产力迅速发展。历史证明,民族融合的趋势是文化水平高的民族同化文化水平低的民族,这是主流,同时也不排除文化逆向吸收的,是支流。北周隋唐北宋时期的费州,在德江乌江东岸建置503年,以及宋大观元年以后的羁縻州、土司等时期,这是一个稳定发展时期,中原汉民族的先进文化和生产技术得到广泛传播,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总之,德江县地处西南边陲之地,特殊地理环境和东汉以降的历代封建统治者对这一地区采取的 “经制”、 “羁縻”、“土司”政策,使得土家族保留了本族文化,既承续了土司时代的文化,又融合了其它民俗文化,保存了费州、庸州、思州、扶阳县、天井古驿站等遗址,也使这种源远流长的地域性文化得以保存和体现,逐渐形成了具有独具特色的土家族文化资源。这种土家族文化精神直接影响着德江诸族的生存方式和观念。同时,也折射出民族文化的深层底蕴,并贯穿于具体文化内容之中、有高于意识形态之上的民族人文资源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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