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加快武陵山协作区经济文化发展
——湘鄂渝黔毗邻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
作者:戴楚洲 信息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图为湖南省张家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组长戴楚洲在会上发言 摄影:朱峰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跨行政区划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热潮,从理论到实践持续升温。国务院国发(2009)3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协调渝鄂湘黔四省市毗邻地区成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09年10月,温家宝总理在西部合作论坛指出: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新的10年深入推进西部开发政策,把西部地区作为新时期开发开放的战略重点。国家发改委也在分类推进西部地区区域发展,支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区域经济。因此,武陵山经济协作区行政单元要创新协作机制,构建紧密型协作区,建立生态型协作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打好“生态旅游牌”、“少数民族牌”和“扶贫开发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规划项目,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网络,把武陵山协作区建设成为全国旅游循环经济试验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示范区。
一、弄清武陵山区区域地理概况
近年来,全国政协连续四届召开“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建议国务院把武陵山区作为一个完整板块纳入国家发展总体规划,构建“大武陵经济圈”,并且归纳了“武陵山区”的五个共同点:一是山同脉。以武陵山脉为中心,是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二是水同源。有沅水、澧水、清江、乌江四大水系。三是民同俗。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特征显著。四是经济同类。武陵山区多数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五是文化同质。是中国一条独特的“文化沉积带”。
(一)武陵山区建置沿革
武陵山区首个行政区划是楚国黔中郡。秦代,仍设黔中郡。汉代,改为武陵郡。据《汉书》载,武陵郡共辖13个县,郡治设在义陵县,在今溆浦县。东汉建立后,武陵郡治迁至临沅县,在今武陵区。魏晋南北朝时期,分别设置武陵郡。唐代乾元年间,改武陵郡为朗州。可见,武陵郡始设于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废止于唐代乾元元年(758年)。
(二)科学界定武陵山区区域范围
“武陵山区”既是历史上的行政区划概念,又是现实中的自然地理概念,其名称来历有三个方面:首先,从自然地理看,武陵山脉是中国自然区划由第二阶梯云贵高原向第三阶梯东南丘陵过渡地区。《辞海》说:“武陵山,在湖南省西北部及湖北、贵州两省边境。”《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载:“武陵山,自贵州苗岭分支,行乌、沅二江间,蔓延于湖南省西北境沅、澧二江间,高度达六千余尺,至常德西境之平山止,通称武陵山脉。”位于武陵区河洑镇的平山现名河洑山,为武陵山余脉。所以,武陵山区区域范围为: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等区(县)、武隆县、铜仁地区等。其次,从历史沿革看,武陵是行政区划概念。《辞海》对武陵郡作了界定:“武陵,郡名,汉高帝置。治所在义陵。辖境相当今湖北长阳、五峰、鹤峰、来凤等县,湖南沅江流域以西,贵州东部及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东汉移治临沅。”由此可知,从汉代设置武陵郡起,武陵山区一直是完整的历史地理单元。再次,从现实状况看,学术界和政界已把“武陵山区”作为一个自然地理单元。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家有关部门已把武陵山区划为全国十八大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之一。此后多年,武陵山区多次召开县(市)政府协作会议、民委协作会议和旅游局构筑“大武陵旅游圈”会议。
综上所述:“武陵”是历史悠久的区域地理概念。“武陵山区”是以武陵山脉为中心,以土家族、苗族、侗族为主体的湘鄂渝黔四个省(市)毗邻地区。总面积达11万多平方公里,总人口为2000多万人,30多个少数民族总人口共计1100多万人(武陵山区共有土家族650万人、苗族300万人、侗族130万人、白族14万人、回族10万人),约占武陵山区总人口的55%。分别隶属于4个省级、5个地市州级和50个区市县级行政区域,是西部开发最前沿和综合改革试验区。
二、推进武陵山协作区纵横联动
目前,武陵山协作区还没进入实质性阶段。因此,各级党政部门应该共同做好基础性工作,积极构建武陵山经济协作区。
(一)建立区域发展合作机制
建议建立由武陵山协作区各市(州)、区(县)级政府牵头,发改委、民委、扶贫办、旅游局、文化局、交通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参与,组建“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协调推进小组”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委员会”,通过《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章程》,签署《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合作框架协议》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门委员会、协作区秘书处,在交通、工业、农业、物流、劳务、资源环境、科教文卫、会展服务等领域开展实质性合作。
(二)组织编制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发展规划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发文批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国家发改委先组织武陵山区11个行政单元政府及发改委抓好《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且争取列入省(市)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然后,举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成立大会。在产业发展规划上,国家发改委应把武陵山区做为主体功能区进行规划,加强水源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对“易地扶贫移民政策”的投入力度,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在旅游交通上,促进交通一体化。铁道部应把黔张常铁路、安张衡铁路、渝利铁路、黔恩铁路、宜万铁路和重庆-张家界-长沙客运专线等列入国家铁路网规划;建议交通部组织编制《武陵山经济协作区交通发展规划》,把黔江至张家界、黔江至恩施、巴东至张家界至洞口、慈利至石门至澧县及宜昌至张家界至桂林等高速公路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规划并批准立项;加大对张家界机场、铜仁机场、黔江机场及航空口岸建设。
(三)争取上级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及资金投入力度
建议武陵山协作区政府向湖南省、湖北省、重庆市、贵州省呈报请示,再由四个省(市)政府上报国务院,以争取省(市)政府各厅局、国务院及各部委在政策、项目、资金和税收等方面支持武陵山协作区。各级民委应该争取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实施“武陵山区”发展战略,为武陵山区全面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政策,安排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壮大特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发展民族特需商品,救活民族贸易企业。繁荣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把武陵山区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示范区。各级扶贫办应争取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完善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特殊政策,为武陵山区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兼顾开发式与保护式扶贫、救济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推广少数民族地区小额信贷制度,提高扶贫资金利用效率。编制《武陵山区扶贫开发规划》,加强武陵山区人才培训。不仅利用好新一轮“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政策,而且抓好产业化扶贫,扶持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和农村民生工程。支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荒山绿化补植项目建设。要加快武陵山区扶贫开发步伐,把武陵山区经济社会建设作为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扶贫开发重点,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协作发展探索新路。
三、构建大武陵旅游圈
武陵地区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齐全。既有武陵源等20多处5A、4A级旅游景区,又有猛洞河等5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还有世界地质公园张家界、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武隆。2009年8月,国家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发了《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意见》,为构建大武陵旅游圈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政府及旅游局应以建立武陵山区旅游合作机制为重点,大量投资旅游项目,共同打造生态旅游牌和武陵文化牌,对旅游资源进行合作开发,对旅游产品进行联合营销。建立大武陵旅行社协会,向国内外游客推介几条“大武陵黄金旅游线路”,推动武陵山区旅游产业共同发展,形成集“神秘山水、民族风情”于一体的整体旅游品牌及旅游市场。
(一)编制武陵山协作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各级旅游局应推进包括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景区规划在内的多层次旅游规划体系建设,形成“以省旅游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市(州)旅游发展规划为基础,以旅游景区(点)详细规划为重点”的旅游规划体系。规划制定后,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为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加快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开发
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以长沙为中心、张家界为重点,分层次加快旅游景点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意见,首先,全面实施以张家界为武陵山区旅游核心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战略,并将张家界市作为国家旅游循环经济试验区列入规划,使张家界成为中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和国际旅游线路的组成部分,破解生态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难题。其次,根据《大湘西旅游经济协作区合作协议》及联盟章程,抓好长沙市至桃花源至张家界至猛洞河至凤凰县至梵净山名山风情精品旅游线路的开发。再次,抓好张家界至吉首至凤凰至怀化至洪江至靖州以及崀山至城步至通道至桂林黄金旅游线路的开发。最后,抓好宜昌至恩施至张家界至凤凰至铜仁至梵净山至乌江画廊至小南海区域旅游线路的开发。
(三)发展宗教文化旅游
各级宗教局要积极发展宗教文化旅游,妥善处理做好宗教工作与发展宗教文化旅游的关系;慎重处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旅游景点“两个身份”的关系;细致处理信众与游客的关系;恰当处理教务活动与旅游经营的关系。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和宗教工作主管部门应在政府领导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共同促进旅游经济文化发展。
四、开发利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武陵山区各族先民留下了丰富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不仅有老司城遗址等40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有摆手舞、土家织锦、苗族服饰等60多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因此,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发展,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大武陵文化圈”。
(一)加强领导,发挥政府民族工作职能部门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应从政策法规和项目资金等方面扶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工作。上级国家机关应帮助民族地区加速发展民族文化。各级民委要发挥政府民族工作职能部门作用,出台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文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投资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机制。
(二)加强管理,有序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要重视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认定民族文艺传人,打造民族文化演艺节目。制定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共同开发战略,加快民族地区旅游设施建设。精心编制民族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按照“大旅游、有特色”的原则审批立项,有序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三)宣传引导,依法整治民族文化旅游市场
要运用电视、网络等科技手段和报刊杂志、图书画册等形式宣传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发挥民族节庆的文化传承功能,开展丰富多样的民俗活动。各级党委、政府按照民族政策法规授权各级民委为政府管理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管部门,联系旅游局等旅游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对景区民族文化旅游市场进行整治。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迷信、庸俗和伪民俗等不良现象加以引导。
(四)刻苦研发,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
各级经委、民委应该促进旅游商品开发,形成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产业体系,争取更多的旅游商品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大力培育旅游商品产业集群,建设中心城区游客购物场所。大力发展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文化用品、旅游食品、旅游保健品和旅游酒店用品等类旅游商品。
(五)科学策划,建设民族风格突出的旅游城镇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保护、仿建一批民族建筑。增添城市人文景观,塑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风貌,把张家界市建设成为“中国土家名城”。 (本文是作者在重庆黔江“发展武陵”论坛上的发言)
试谈加快武陵山协作区经济文化发展
时间:2020-03-20 15:28:54
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作者:
——湘鄂渝黔毗邻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
作者:戴楚洲 信息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图为湖南省张家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组长戴楚洲在会上发言 摄影:朱峰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跨行政区划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热潮,从理论到实践持续升温。国务院国发(2009)3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协调渝鄂湘黔四省市毗邻地区成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09年10月,温家宝总理在西部合作论坛指出: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新的10年深入推进西部开发政策,把西部地区作为新时期开发开放的战略重点。国家发改委也在分类推进西部地区区域发展,支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区域经济。因此,武陵山经济协作区行政单元要创新协作机制,构建紧密型协作区,建立生态型协作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打好“生态旅游牌”、“少数民族牌”和“扶贫开发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规划项目,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网络,把武陵山协作区建设成为全国旅游循环经济试验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示范区。
一、弄清武陵山区区域地理概况
近年来,全国政协连续四届召开“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建议国务院把武陵山区作为一个完整板块纳入国家发展总体规划,构建“大武陵经济圈”,并且归纳了“武陵山区”的五个共同点:一是山同脉。以武陵山脉为中心,是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二是水同源。有沅水、澧水、清江、乌江四大水系。三是民同俗。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特征显著。四是经济同类。武陵山区多数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五是文化同质。是中国一条独特的“文化沉积带”。
(一)武陵山区建置沿革
武陵山区首个行政区划是楚国黔中郡。秦代,仍设黔中郡。汉代,改为武陵郡。据《汉书》载,武陵郡共辖13个县,郡治设在义陵县,在今溆浦县。东汉建立后,武陵郡治迁至临沅县,在今武陵区。魏晋南北朝时期,分别设置武陵郡。唐代乾元年间,改武陵郡为朗州。可见,武陵郡始设于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废止于唐代乾元元年(758年)。
(二)科学界定武陵山区区域范围
“武陵山区”既是历史上的行政区划概念,又是现实中的自然地理概念,其名称来历有三个方面:首先,从自然地理看,武陵山脉是中国自然区划由第二阶梯云贵高原向第三阶梯东南丘陵过渡地区。《辞海》说:“武陵山,在湖南省西北部及湖北、贵州两省边境。”《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载:“武陵山,自贵州苗岭分支,行乌、沅二江间,蔓延于湖南省西北境沅、澧二江间,高度达六千余尺,至常德西境之平山止,通称武陵山脉。”位于武陵区河洑镇的平山现名河洑山,为武陵山余脉。所以,武陵山区区域范围为: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等区(县)、武隆县、铜仁地区等。其次,从历史沿革看,武陵是行政区划概念。《辞海》对武陵郡作了界定:“武陵,郡名,汉高帝置。治所在义陵。辖境相当今湖北长阳、五峰、鹤峰、来凤等县,湖南沅江流域以西,贵州东部及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东汉移治临沅。”由此可知,从汉代设置武陵郡起,武陵山区一直是完整的历史地理单元。再次,从现实状况看,学术界和政界已把“武陵山区”作为一个自然地理单元。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家有关部门已把武陵山区划为全国十八大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之一。此后多年,武陵山区多次召开县(市)政府协作会议、民委协作会议和旅游局构筑“大武陵旅游圈”会议。
综上所述:“武陵”是历史悠久的区域地理概念。“武陵山区”是以武陵山脉为中心,以土家族、苗族、侗族为主体的湘鄂渝黔四个省(市)毗邻地区。总面积达11万多平方公里,总人口为2000多万人,30多个少数民族总人口共计1100多万人(武陵山区共有土家族650万人、苗族300万人、侗族130万人、白族14万人、回族10万人),约占武陵山区总人口的55%。分别隶属于4个省级、5个地市州级和50个区市县级行政区域,是西部开发最前沿和综合改革试验区。
二、推进武陵山协作区纵横联动
目前,武陵山协作区还没进入实质性阶段。因此,各级党政部门应该共同做好基础性工作,积极构建武陵山经济协作区。
(一)建立区域发展合作机制
建议建立由武陵山协作区各市(州)、区(县)级政府牵头,发改委、民委、扶贫办、旅游局、文化局、交通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参与,组建“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协调推进小组”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委员会”,通过《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章程》,签署《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合作框架协议》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门委员会、协作区秘书处,在交通、工业、农业、物流、劳务、资源环境、科教文卫、会展服务等领域开展实质性合作。
(二)组织编制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发展规划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发文批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国家发改委先组织武陵山区11个行政单元政府及发改委抓好《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且争取列入省(市)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然后,举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成立大会。在产业发展规划上,国家发改委应把武陵山区做为主体功能区进行规划,加强水源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对“易地扶贫移民政策”的投入力度,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在旅游交通上,促进交通一体化。铁道部应把黔张常铁路、安张衡铁路、渝利铁路、黔恩铁路、宜万铁路和重庆-张家界-长沙客运专线等列入国家铁路网规划;建议交通部组织编制《武陵山经济协作区交通发展规划》,把黔江至张家界、黔江至恩施、巴东至张家界至洞口、慈利至石门至澧县及宜昌至张家界至桂林等高速公路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规划并批准立项;加大对张家界机场、铜仁机场、黔江机场及航空口岸建设。
(三)争取上级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及资金投入力度
建议武陵山协作区政府向湖南省、湖北省、重庆市、贵州省呈报请示,再由四个省(市)政府上报国务院,以争取省(市)政府各厅局、国务院及各部委在政策、项目、资金和税收等方面支持武陵山协作区。各级民委应该争取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实施“武陵山区”发展战略,为武陵山区全面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政策,安排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壮大特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发展民族特需商品,救活民族贸易企业。繁荣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把武陵山区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示范区。各级扶贫办应争取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完善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特殊政策,为武陵山区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兼顾开发式与保护式扶贫、救济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推广少数民族地区小额信贷制度,提高扶贫资金利用效率。编制《武陵山区扶贫开发规划》,加强武陵山区人才培训。不仅利用好新一轮“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政策,而且抓好产业化扶贫,扶持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和农村民生工程。支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荒山绿化补植项目建设。要加快武陵山区扶贫开发步伐,把武陵山区经济社会建设作为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扶贫开发重点,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协作发展探索新路。
三、构建大武陵旅游圈
武陵地区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齐全。既有武陵源等20多处5A、4A级旅游景区,又有猛洞河等5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还有世界地质公园张家界、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武隆。2009年8月,国家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发了《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意见》,为构建大武陵旅游圈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政府及旅游局应以建立武陵山区旅游合作机制为重点,大量投资旅游项目,共同打造生态旅游牌和武陵文化牌,对旅游资源进行合作开发,对旅游产品进行联合营销。建立大武陵旅行社协会,向国内外游客推介几条“大武陵黄金旅游线路”,推动武陵山区旅游产业共同发展,形成集“神秘山水、民族风情”于一体的整体旅游品牌及旅游市场。
(一)编制武陵山协作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各级旅游局应推进包括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景区规划在内的多层次旅游规划体系建设,形成“以省旅游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市(州)旅游发展规划为基础,以旅游景区(点)详细规划为重点”的旅游规划体系。规划制定后,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为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加快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开发
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以长沙为中心、张家界为重点,分层次加快旅游景点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意见,首先,全面实施以张家界为武陵山区旅游核心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战略,并将张家界市作为国家旅游循环经济试验区列入规划,使张家界成为中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和国际旅游线路的组成部分,破解生态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难题。其次,根据《大湘西旅游经济协作区合作协议》及联盟章程,抓好长沙市至桃花源至张家界至猛洞河至凤凰县至梵净山名山风情精品旅游线路的开发。再次,抓好张家界至吉首至凤凰至怀化至洪江至靖州以及崀山至城步至通道至桂林黄金旅游线路的开发。最后,抓好宜昌至恩施至张家界至凤凰至铜仁至梵净山至乌江画廊至小南海区域旅游线路的开发。
(三)发展宗教文化旅游
各级宗教局要积极发展宗教文化旅游,妥善处理做好宗教工作与发展宗教文化旅游的关系;慎重处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旅游景点“两个身份”的关系;细致处理信众与游客的关系;恰当处理教务活动与旅游经营的关系。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和宗教工作主管部门应在政府领导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共同促进旅游经济文化发展。
四、开发利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武陵山区各族先民留下了丰富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不仅有老司城遗址等40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有摆手舞、土家织锦、苗族服饰等60多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因此,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发展,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大武陵文化圈”。
(一)加强领导,发挥政府民族工作职能部门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应从政策法规和项目资金等方面扶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工作。上级国家机关应帮助民族地区加速发展民族文化。各级民委要发挥政府民族工作职能部门作用,出台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文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投资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机制。
(二)加强管理,有序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要重视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认定民族文艺传人,打造民族文化演艺节目。制定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共同开发战略,加快民族地区旅游设施建设。精心编制民族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按照“大旅游、有特色”的原则审批立项,有序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三)宣传引导,依法整治民族文化旅游市场
要运用电视、网络等科技手段和报刊杂志、图书画册等形式宣传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发挥民族节庆的文化传承功能,开展丰富多样的民俗活动。各级党委、政府按照民族政策法规授权各级民委为政府管理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管部门,联系旅游局等旅游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对景区民族文化旅游市场进行整治。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迷信、庸俗和伪民俗等不良现象加以引导。
(四)刻苦研发,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
各级经委、民委应该促进旅游商品开发,形成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产业体系,争取更多的旅游商品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大力培育旅游商品产业集群,建设中心城区游客购物场所。大力发展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文化用品、旅游食品、旅游保健品和旅游酒店用品等类旅游商品。
(五)科学策划,建设民族风格突出的旅游城镇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保护、仿建一批民族建筑。增添城市人文景观,塑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风貌,把张家界市建设成为“中国土家名城”。 (本文是作者在重庆黔江“发展武陵”论坛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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