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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茂 土家族研究面临学理升华

时间:2020-03-20 15:28:59来源:土家族文化网作者:
                              作者:周兴茂 信息来源:光明社区


    在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土家族是被确认得最迟的少数民族之一,它是新中国以后的1956年11月才被正式确认。很多学者认为,土家族的确定日期是1957年1月3日,其根据是这一天由中共中央统战部代表中共中央向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等省下发了正式文件。但事实上,在1957年3月5日《光明日报》首次对外公布土家族时,非常明确地告诉世人:土家族是1956年11月被中央正式确定为一个单一民族的。也许我们应该这样看:土家族作为一个单一民族,确实是中央于1956年11月就正式确定了的。我曾经试图到国家档案馆去查一下当时的会议记录,未获成功。但当时的中央统战部于1957年1月3日才正式下文,中间拖了两个月,应该说,这两个日期都是正确的,没有根本差别,只不过看你从哪个角度去认识而已。

    土家先民——巴人在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中,不但历史悠久,而且文化灿烂。所以,就对巴人或土家人的研究而言,一些学者早在新中国之前就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但是,对土家族进行全方位的学理研究,却是新中国以后的事情。我曾经把新中国以后的土家族研究划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50年代,属于认定和研究土家族的第一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尺度,从历史与心理素质、经济、语言等方面全方位地寻找确认土家族的学理依据,应该说,以潘光旦、王静如等大家为代表的一批杰出的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他们不但出色的完成了这一任务,为最终确认土家族为一个单一民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同时,他们也为全方位地研究土家族奠定了丰厚的学理基础。很可惜,接踵而来的是中国社会长达20年的左倾年代,土家族研究基本上被中断了。

    上世纪80年代,属于改革开放之后土家族研究的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有两点:一是全面恢复对土家族的认定和成立相应的地方自治机构;二是一批学者和土家族的有识之士,纷纷起来对土家族的各种民俗事象等展开研究,这既有利于为全面恢复对土家族的认定增添新的依据,又成为了后来进行全方位学理研究的一个良好中间环节。应该说,我就是在这个阶段踏进土家族研究的门槛的。

    上世纪90年代,应该进入了土家族研究的第三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就是土家族研究已全方位地进入了学理研究的阶段,其标志有两点:一是1991年,贵州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土家学研究会”,首次提出了“土家学”的概念,这应该是破天荒的,“土家学”概念的提出具有重大的学理意义。应该认为,贵州的土家族研究者们,为土家族研究的学理升华立了头功。二是1999年,湖北民族学院组织编撰了“土家族研究丛书”,加上2002年出版的第二批书目,共计16本,涵盖了土家族哲学、伦理道德、经济以及种种民俗事象,可以认为,这套丛书达到的学理深度、涉及的研究范围、产生的社会影响等等,都是空前的。因此,正由于“土家学”概念的提出和研究的全方位展开,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土家族研究已经进入了全方位的学理研究阶段。人类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缺乏学理思辨时刻都处于浮躁不安的民族,注定是要失败的和没有前途的。而哪些赋予学理思辨的民族,即使失败了,也终久会再爬起来再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我们足可以窥见到提升一个民族的学理思辨能力是何等的重要。

    “学理”者,科学上的原理或法则也。或者说,它是从某个学科或原理的角度对某种事物进行的理论分析,而不是实证。在西方,通常喜欢把进行这种学理分析的人归入所谓“学院派”。章炳麟曾经在《东京留学生欢迎会演说辞》中,赞扬过西方民族主义学理的精致:“诸君所说民族主义的学理,圆满精致,真是后来居上。”李大钊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曾批评过“马克思的书,卷帙浩繁,学理深晦。”由此,我们提出对土家族的研究要对其学理进行升华,要注意学理研究,但同时也必须要求学理上的“圆满精致”,而绝不应该“深晦”。

    就今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来看,很多民族都建立起了与自己民族完全相应的民族学的分支学科,比如,藏学、蒙古学、西夏学、回族学、壮学、苗学、侗学、彝学、维吾尔学、布依学、纳西学等等,毫无疑问,这些民族都取得了很高程度的学理升华,可土家族至今还没有,我作为一个土家族子孙,真为此感到深深地不安和羞耻。据湖北民族学院的陈心林博士讲,直到现在,还有人认为,“土家学”概念的提出是一场哗众取宠的学术秀。我只能这样认为,这恐怕已经不是一个学术问题了。如果一些人这样看待“土家学”,要么他不是土家族人,或是外行,根本不懂,这是可以原谅的;要么是别有用心的人诋毁“土家学”,这完全是对土家族的不敬。如果是一些所谓的研究者们说这种话,那么就只能说他是心怀叵测的不肖子孙。为什么其他民族可以构建以自己民族命名的民族学的分支学科,而土家族就不能呢?这是什么道理?著名民族学家原中央民族大学校长哈经雄教授曾经与我谈过,中华民族的55个少数民族,如果都构建起属于自己民族的分支学科,也不为过,也是可以的。所以,土家族研究者们应该大胆地来构建“土家学”,这是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绝不是什么“学术秀”。

    比如说,我们研究土家族的“哭嫁歌”,你就不能只停留在对歌词的整理,对唱腔和程式的单纯记录等方面,当然这也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必须深入从学理上挖掘“哭嫁歌”的艺术特点和社会价值,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才是研究的根本目的。如果你的“哭嫁歌”唱得再好,但缺乏学理升华,充其量只说明你是一个会哭的好媳妇或优秀的艺人,而不是研究者。“哭嫁歌”是什么?从艺术特点看,它注重塑造新的人格,具有质朴的审美价值;它仪式严谨,结构完整,演唱灵活,格调清新,内容与形式高度和谐统一,具有礼仪的特点;它以哭伴歌,悲喜相交,充分体现了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有机结合;它歌乐一体,旋律独特,具有民族的娱乐和音乐价值;它注重修辞,语言天然本色,口语入诗,具有民族的文学价值。从社会价值看,它是一部形象的土家族婚俗史,有巨大的社会历史价值;它是对封建买卖婚姻的强烈控诉和对男尊女卑宗法制度的谴责,具有批判的社会价值;新娘通过哭嫁,以充分表达感激父母养育之恩和与亲友难舍难分之情,它又具有孝、忠的伦理价值;土家族是将婚礼与成年冠礼一并举行的,而哭嫁又是女方婚礼的核心仪式,因此,哭嫁就使新娘具有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哭嫁,还可以弥补心灵创伤,作短暂的心理治疗,因此,哭嫁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心理价值。

    从当前来看,摆在土家族研究面前的主要任务应该有三点:

    一是努力提升土家族研究的学理水平,力争尽早地构建出科学的“土家学”学科结构,从而真正地确立土家族的精神家园。客观地说,从土家族被正式认定到现在,尽管中间经历了20年的停滞,但总体来说,仍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可有一点又不得不承认,就是以前的研究大多局限在比较单一的民俗事象上,缺乏学理总结和归纳。尽管从土家族研究的第三阶段之后,在学理研究上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上仍然是不足的,特别是缺乏“土家学”的学科构建。因此,我们特别希望多一些既有民族的拳拳之心又有很强研究能力的专家,先力争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突破,然后再从学理上进行宏观的总结、综合和归纳,最终必然会构建起科学的“土家学”的理论大厦来。

    二是全面研究土家族地区及其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要使土家族地区尽快实现全面小康,然后在此基础上迅速向现代化迈 进。大概从秦、汉以后,巴人及其后裔土家族就基本上聚居于湘、鄂、渝、黔交界的武陵山区了,久而久之,武陵山区已经形成为一个独特的经济文化圈,已经具有了自身独特的经济和文化,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把武陵经济文化圈看成是整个中华大文化圈中的一个小文化圈。有人认为,武陵山区在历史上只是一个民族走廊,恐怕这种看法并不完全符合实际,它并不是一个流动的民族走廊,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经济文化圈。我总觉得,“文化圈”和“民族走廊”两个概念应该结合起来使用,而不应该割裂。文化圈里有民族走廊,而民族走廊也许又离不开一定的文化圈。而在今天,国家不但把武陵山区的发展纳入了西部大开发的宏观战略,而且还专门针对武陵山片区制定了国家层面的区域发展战略,从各方面都给了武陵山区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尚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既需要大量的基础研究,又需要及时的对策研究,因此,土家族的研究者们一定会大有可为。

    三是土家族的研究者们必须要团结起来,共同协作,共同攻关,不能各自为政。否则的话,土家族研究就会是一盘散沙,缺乏凝聚力。比如,今天土家族的服饰比较混乱,民族舞蹈也不一致,大家都来争发源地,有的地方制造“伪民俗”等等。如果不能进行团结协作,共同攻关,不管是提升土家族研究的学理水平也好,还是推动土家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罢,都将受到不应有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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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茂 土家族研究面临学理升华

时间:2020-03-20 15: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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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土家族是被确认得最迟的少数民族之一,它是新中国以后的1956年11月才被正式确认。很多学者认为,土家族的确定日期是1957年1月3日,其根据是这一天由中共中央统战部代表中共中央向湖南、湖北、四川、贵州等省下发了正式文件。但事实上,在1957年3月5日《光明日报》首次对外公布土家族时,非常明确地告诉世人:土家族是1956年11月被中央正式确定为一个单一民族的。也许我们应该这样看:土家族作为一个单一民族,确实是中央于1956年11月就正式确定了的。我曾经试图到国家档案馆去查一下当时的会议记录,未获成功。但当时的中央统战部于1957年1月3日才正式下文,中间拖了两个月,应该说,这两个日期都是正确的,没有根本差别,只不过看你从哪个角度去认识而已。

    土家先民——巴人在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中,不但历史悠久,而且文化灿烂。所以,就对巴人或土家人的研究而言,一些学者早在新中国之前就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但是,对土家族进行全方位的学理研究,却是新中国以后的事情。我曾经把新中国以后的土家族研究划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50年代,属于认定和研究土家族的第一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尺度,从历史与心理素质、经济、语言等方面全方位地寻找确认土家族的学理依据,应该说,以潘光旦、王静如等大家为代表的一批杰出的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他们不但出色的完成了这一任务,为最终确认土家族为一个单一民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同时,他们也为全方位地研究土家族奠定了丰厚的学理基础。很可惜,接踵而来的是中国社会长达20年的左倾年代,土家族研究基本上被中断了。

    上世纪80年代,属于改革开放之后土家族研究的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有两点:一是全面恢复对土家族的认定和成立相应的地方自治机构;二是一批学者和土家族的有识之士,纷纷起来对土家族的各种民俗事象等展开研究,这既有利于为全面恢复对土家族的认定增添新的依据,又成为了后来进行全方位学理研究的一个良好中间环节。应该说,我就是在这个阶段踏进土家族研究的门槛的。

    上世纪90年代,应该进入了土家族研究的第三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就是土家族研究已全方位地进入了学理研究的阶段,其标志有两点:一是1991年,贵州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土家学研究会”,首次提出了“土家学”的概念,这应该是破天荒的,“土家学”概念的提出具有重大的学理意义。应该认为,贵州的土家族研究者们,为土家族研究的学理升华立了头功。二是1999年,湖北民族学院组织编撰了“土家族研究丛书”,加上2002年出版的第二批书目,共计16本,涵盖了土家族哲学、伦理道德、经济以及种种民俗事象,可以认为,这套丛书达到的学理深度、涉及的研究范围、产生的社会影响等等,都是空前的。因此,正由于“土家学”概念的提出和研究的全方位展开,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土家族研究已经进入了全方位的学理研究阶段。人类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缺乏学理思辨时刻都处于浮躁不安的民族,注定是要失败的和没有前途的。而哪些赋予学理思辨的民族,即使失败了,也终久会再爬起来再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我们足可以窥见到提升一个民族的学理思辨能力是何等的重要。

    “学理”者,科学上的原理或法则也。或者说,它是从某个学科或原理的角度对某种事物进行的理论分析,而不是实证。在西方,通常喜欢把进行这种学理分析的人归入所谓“学院派”。章炳麟曾经在《东京留学生欢迎会演说辞》中,赞扬过西方民族主义学理的精致:“诸君所说民族主义的学理,圆满精致,真是后来居上。”李大钊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曾批评过“马克思的书,卷帙浩繁,学理深晦。”由此,我们提出对土家族的研究要对其学理进行升华,要注意学理研究,但同时也必须要求学理上的“圆满精致”,而绝不应该“深晦”。

    就今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来看,很多民族都建立起了与自己民族完全相应的民族学的分支学科,比如,藏学、蒙古学、西夏学、回族学、壮学、苗学、侗学、彝学、维吾尔学、布依学、纳西学等等,毫无疑问,这些民族都取得了很高程度的学理升华,可土家族至今还没有,我作为一个土家族子孙,真为此感到深深地不安和羞耻。据湖北民族学院的陈心林博士讲,直到现在,还有人认为,“土家学”概念的提出是一场哗众取宠的学术秀。我只能这样认为,这恐怕已经不是一个学术问题了。如果一些人这样看待“土家学”,要么他不是土家族人,或是外行,根本不懂,这是可以原谅的;要么是别有用心的人诋毁“土家学”,这完全是对土家族的不敬。如果是一些所谓的研究者们说这种话,那么就只能说他是心怀叵测的不肖子孙。为什么其他民族可以构建以自己民族命名的民族学的分支学科,而土家族就不能呢?这是什么道理?著名民族学家原中央民族大学校长哈经雄教授曾经与我谈过,中华民族的55个少数民族,如果都构建起属于自己民族的分支学科,也不为过,也是可以的。所以,土家族研究者们应该大胆地来构建“土家学”,这是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绝不是什么“学术秀”。

    比如说,我们研究土家族的“哭嫁歌”,你就不能只停留在对歌词的整理,对唱腔和程式的单纯记录等方面,当然这也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必须深入从学理上挖掘“哭嫁歌”的艺术特点和社会价值,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才是研究的根本目的。如果你的“哭嫁歌”唱得再好,但缺乏学理升华,充其量只说明你是一个会哭的好媳妇或优秀的艺人,而不是研究者。“哭嫁歌”是什么?从艺术特点看,它注重塑造新的人格,具有质朴的审美价值;它仪式严谨,结构完整,演唱灵活,格调清新,内容与形式高度和谐统一,具有礼仪的特点;它以哭伴歌,悲喜相交,充分体现了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有机结合;它歌乐一体,旋律独特,具有民族的娱乐和音乐价值;它注重修辞,语言天然本色,口语入诗,具有民族的文学价值。从社会价值看,它是一部形象的土家族婚俗史,有巨大的社会历史价值;它是对封建买卖婚姻的强烈控诉和对男尊女卑宗法制度的谴责,具有批判的社会价值;新娘通过哭嫁,以充分表达感激父母养育之恩和与亲友难舍难分之情,它又具有孝、忠的伦理价值;土家族是将婚礼与成年冠礼一并举行的,而哭嫁又是女方婚礼的核心仪式,因此,哭嫁就使新娘具有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哭嫁,还可以弥补心灵创伤,作短暂的心理治疗,因此,哭嫁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心理价值。

    从当前来看,摆在土家族研究面前的主要任务应该有三点:

    一是努力提升土家族研究的学理水平,力争尽早地构建出科学的“土家学”学科结构,从而真正地确立土家族的精神家园。客观地说,从土家族被正式认定到现在,尽管中间经历了20年的停滞,但总体来说,仍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可有一点又不得不承认,就是以前的研究大多局限在比较单一的民俗事象上,缺乏学理总结和归纳。尽管从土家族研究的第三阶段之后,在学理研究上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上仍然是不足的,特别是缺乏“土家学”的学科构建。因此,我们特别希望多一些既有民族的拳拳之心又有很强研究能力的专家,先力争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突破,然后再从学理上进行宏观的总结、综合和归纳,最终必然会构建起科学的“土家学”的理论大厦来。

    二是全面研究土家族地区及其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要使土家族地区尽快实现全面小康,然后在此基础上迅速向现代化迈 进。大概从秦、汉以后,巴人及其后裔土家族就基本上聚居于湘、鄂、渝、黔交界的武陵山区了,久而久之,武陵山区已经形成为一个独特的经济文化圈,已经具有了自身独特的经济和文化,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把武陵经济文化圈看成是整个中华大文化圈中的一个小文化圈。有人认为,武陵山区在历史上只是一个民族走廊,恐怕这种看法并不完全符合实际,它并不是一个流动的民族走廊,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经济文化圈。我总觉得,“文化圈”和“民族走廊”两个概念应该结合起来使用,而不应该割裂。文化圈里有民族走廊,而民族走廊也许又离不开一定的文化圈。而在今天,国家不但把武陵山区的发展纳入了西部大开发的宏观战略,而且还专门针对武陵山片区制定了国家层面的区域发展战略,从各方面都给了武陵山区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尚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既需要大量的基础研究,又需要及时的对策研究,因此,土家族的研究者们一定会大有可为。

    三是土家族的研究者们必须要团结起来,共同协作,共同攻关,不能各自为政。否则的话,土家族研究就会是一盘散沙,缺乏凝聚力。比如,今天土家族的服饰比较混乱,民族舞蹈也不一致,大家都来争发源地,有的地方制造“伪民俗”等等。如果不能进行团结协作,共同攻关,不管是提升土家族研究的学理水平也好,还是推动土家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罢,都将受到不应有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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