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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开发研究

时间:2020-03-20 15:28:59来源:土家族文化网作者:
       作者:李 芸  吴富国  龙 杰  信息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民族文化的积淀,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形成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现象和少数民族文化现象相互作用,长期发展的产物。它一般具有固定的地域范围,独特的自然条件和文化元素,有比较特殊的社会关系和亲属关系,可以看作是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包括“自然村”和“行政村”。在一定历史和地域条件下形成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其民居建筑表现得最有特色,同时在共生的条件下又形成了比较一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构成了民族特色鲜明、生活丰富多样的完整体系。作为村寨集体创造、集体享用、集体传承的村寨文化是其得以凝聚发展的核心精神纽带,是一个民族生存延续的灵魂和血脉。从表现形式来讲,村寨文化有以古建筑、民间手工艺品、生产工具等物质形态和以民间文学、舞蹈、美术、手工技艺、民俗与节庆等非物质形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由于具有悠久的历史、较完整的原生态文化体系、丰厚的物质与非物质遗产以及鲜明的地方特色,而成为民族文化遗产的摇篮和基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云贵高原东侧的武陵山区,与湖北省、贵州省、重庆市接壤。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是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山区。2010年末,全州总人口为285.2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22.81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8.11%。全州辖吉首市和泸溪、凤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七县,是湖南省唯一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 境内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旅游资源丰厚,至今保存着许多生态环境良好、民族文化浓郁、民族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这些民族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样式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文化传承的特点。我们认为,实施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和传承,同时也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是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大举措;是体现党的民族政策效果和扩大民族政策影响的重要窗口;是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在民族地区实现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元素和抓手,充分体现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是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凝聚力量,营造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一、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现状 

    2009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联合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在湖南省民委的有力指导下,湘西自治州快速行动、大胆探索,整合资源、凝聚力量,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打造试点村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使保护与发展同频共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了经济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0年12月,全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试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将湘西自治州的经验推向了全省。  

    (一)主要做法 

    1、健全机制。州委、州政府成立了由叶红专州长任组长的“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各县(市)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实施机构,各有关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保护范围、部门责任和具体措施,出台《湘西自治州特色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湘西自治州“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作考核奖励实施细则》。州民委将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纳入年初对县市民族局和科室的目标管理,民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9个“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试点指导工作。县市民族局派有专人协助乡村班子抓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领导的重视,为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先决条件。 

    2、科学规划。规划是一切工作的龙头。专家指导、科学论证、规划先行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各试点村寨在专家的指导下,先后制定了保护与发展规划,使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首先置于规划的指导下来开展。在编制总体规划时,注重做到六个结合,即: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与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相结合,实实在在地做到保护、传承和发展相结合;在具体民居改造设计时,把握五个原则:突出民族文化元素、利于产业发展、贴近农民需求、提升生活质量、美观舒适实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注重从实际出发,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民族文化优势,走规模化发展、特色化发展、集约化发展的产业发展路子。 

    2009年,湘西自治州民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湖南省民委推荐凤凰县勾良、花垣县隘门、龙山县捞车等9个基础条件较好、民族特色突出和民族文化浓厚的村寨为“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并提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要搞好“四个结合”,即特色村寨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旅游名村建设相结合、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传统民族文化建设相结合。作为保护与开发试点项目的9个村寨,各自精心编制了保护与发展规划。如古丈县张家坡村精心编制了《张家坡村民居整治保护规划》、《张家坡村土家文化传习规划》、《张家坡村道路交通规划》、《张家坡村绿化、生态环境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等。2010年,州委、州政府正式启动了“百个特色村庄、千栋百年老寨、万户民族民居”的“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建设,对张家界经古丈至凤凰、泸溪县经花垣至龙山两条旅游风景线,吉茶、张花、吉怀、凤大高速公路两厢以及八县市其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展开全面保护,州委、州政府出台了《湘西自治州“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老家寨村、德夯村、老司城村等8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名单,对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保护模式、规划编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古丈县、泸溪县、永顺县、保靖县、龙山县、花垣县、凤凰县、吉首市都出台了特色民居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保护范围、部门责任和具体措施。古丈县除了州定6个重点保护特色村寨外,还增加了10个重点保护的特色村寨。泸溪县除了州定7个重点保护特色村寨外,新增了19个重点保护的特色村寨。各县市召开了特色民居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特色民居保护工作。 

    3、统筹协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开发,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单靠民族工作部门一家是很难见成效的。近几年湘西自治州在财政困难的客观条件下,积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中财力物力,合力建设民族特色村寨。州委、州政府分别对8县市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民委等16个州直部门明确了责任。确定了8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对口扶持单位。2010年,协调州财政、民政、扶贫开发等各类资金2000多万元,归集各县市资金4100多万元;2011年,全州捆绑资金5000万元实施特色民居保护工程。通过统筹协调,加大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力度,加快了开发步伐。  

    4、重点突破。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瞄准突破点,把握落脚点。一是以改造特色民居为切入点,建设美好家园。在特色民居改造过程中,要遵循修旧如旧的保护理念,根据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按照保护一批、改造和提升一批、新建一批的要求,抢救、修复、建设一批带有民族特点的特色民居,形成一批民族建筑群落。如古丈县张家坡村有土家族吊脚楼64栋,其中有14栋已较为破烂,在整修过程中,对门、窗、屋檐和壁板都进行了合理处理,达到了修旧如旧的效果,保存了土家族吊脚楼原有风格。二是以壮大主导产业为关键点,增加农民收入。针对村寨的不同自然条件和优势资源,突出特色,培育市场主体,大力扶持适合各村实际的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因地制宜调结构,开辟富村富民新路。三是以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为突破点,繁荣民族文化。坚持保护、开发和利用并重,挖掘、传承和创新并举的原则,一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在每个特色村寨建立文化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购置相关设施;另一方面成立表演团队,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对民族文化精品进行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加大普及培训力度,使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得益彰,共同发展。如永顺县双凤村是一个纯土家族山村,这里土家文化遗迹甚多、氛围浓厚,被潘光旦先生誉为“中国土家第一村”。该村成立了土家民族风情表演队,传承和发扬具有土家特色的“毛古斯”、“打溜子”、“摆手舞”等传统节目,举办农民培训学校,聘请国家级土家文化传承人,利用农闲时间给村民培训土家民族文化如土家语、土家传统舞蹈节目和农村适用技术、法律法规等,重修了摆手堂,硬化了表演场地,购置了表演设备,新修了山寨大门,硬化了通村公路,全力打造好“土家第一村”品牌,提升民族文化含量和旅游亮点。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湖南卫视等多家媒体前来拍摄土家族风情和专题纪录片;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湖南大学、吉首大学及日本民族专家学者,先后来到双凤村研究考察土家族文化;湘西自治州民委把双凤村作为土家族文化学习基地,每年组织全州民委系统干部到此学跳摆手舞、学说土家语、学唱土家歌,体验浓厚的土家族文化。土家族文化得以保护和传承。四是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落脚点,促进社会和谐。在各特色村建设过程中,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工作中,并将民族团结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开展评选文明家庭等活动,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凤凰县勾良村是一个苗族山村,与贵州铜仁交界,在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该村始终把边界民族团结工作放在首位,积极开展以各民族互相依存、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了民族团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与周边村寨的民族团结联席会议,还连续投入、重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帮助该村实现年旅游收入100万元以上。近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边界纠纷事件,村民团结安定,2010年被国家司法部、国家民政部评为“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主要成效  

    1、改善了基础设施。2009年至2011年,湘西自治州在9个“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共投入资金约4500多万元,其中民委投入875万元,修建或维修公路100多公里,新维修村道12000多米,改造院落19个,民居500多栋600多户,新建特色民居27栋,基本达到了“吃水不用抬、做饭不用柴、有病不出寨、走路不湿鞋、车子进得来”的目标,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环境。如龙山县捞车河村自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程以来,先后整合民委、国土资源、财政、发改、水利、电利、扶贫开发、交通、民政等部门资金3500多万元,启动实施了一批保护建设项目。一是实施河堤整治工程,新建河堤3000余米,全部用卵石岩砌成,民族特色浓厚,外形美观,质量可靠。二是启动实施土家族冲天楼建设工程,该工程于2010年11月动工,主体工程于2011年7月完工,冲天楼高23.5米,共5层,气势宏伟,是原汁原味仿古建筑。三是实施民居保护工程,按照修旧如旧原则,整修民居98栋,主要整修了朝门、民居围墙、民居等,使村貌发生了改观。四是实施荷花池整理工程,解决了污水排放问题,改善了卫生环境。同时,实施了沙滩公园建设、村庄道路硬化、学校装饰、电网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村民群众反映良好。 

    凤凰县东就村苗寨位于凤凰县西部,是一个纯苗族聚居村寨,辖三个自然村寨187户860人。民居如太极图呈环形布局。村内民风淳朴、民族风俗浓郁独特、民族民间文化丰富多彩。2009年5月,该村和广州投资商签定东就村旅游开发合同,投资商投入的资金和该县民族事务局连续三年投入的资金共达100多万元元,实施了进寨门的石板路铺设并绿化、铺设环村石板路、修建一座两层观景台、民居进行改造和修缮、修建一座情人谷吊桥等。三年来,该村大力发展特色村寨旅游,旅游收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接待游客5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90多万元,村民人均增收500多元;2010年接待游客6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48万元,村民人均增收600元;2011年1月至8月,已接待游客5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90多万元,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多人。 

    2、壮大了主导产业。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依托民族文资源,因地制宜调结构,大力发展旅游业,增加了群众收入。仅9个“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近三年来接待游客80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800多万元。吉首市德夯村是湘西自治州“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5个重点村寨之一,是一个苗族文化深厚的偏远山村,它位于吉首市西郊20公里处,德夯在苗语中意为美丽的大峡谷, 德夯景区面积108平方公里, 是一个集武陵山神奇山水和湘西神秘民俗文化于一体的景区, 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位于德夯景区核心的德夯苗寨, 留存着千年古俗, 是天下闻名的苗鼓之乡。繁衍于斯的苗族同胞千百年来安居乐业,以歌为媒, 自由恋爱, 晨昏作息, 歌舞沉酣; 每年定时举办的过苗年、百狮会、三月三歌会、四月八、赶秋、接龙、椎牛等苗族民间民俗活动特色浓郁;吹笙跳鼓、拦门敬酒、隔山盘歌恋爱等俯拾皆是,仿若一个神奇的世外桃源。德夯苗寨有133户533人,人均稻田0.6亩,人均旱地0.1亩。以前是吉首市最贫困的行政村,人均年收入不到150元,全村40岁以上的光棍汉就有50多个。在当地政府的规划引导下,该村户户投资,参与开发“德夯民俗游”,说苗语、唱苗歌、打“猴儿鼓”、跳“花鼓舞”、穿绣花衣、佩银饰、住吊脚楼,向游客们一展古老纯朴的苗家民俗风情。用当地老百姓的话说,是“苗鼓敲开了致富路,旅游改变了穷山村”。一些地方贫困户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兴办旅游实体,实行旅游就业扶贫。他们纷纷开办农民旅行社,兴建家庭旅馆,发展农家乐旅游。开发旅游以来,人均年收入达到6000多元,全村有存款的农户约占92%以上,已成为吉首市最为富裕的村和湘西州十大小康示范村。旅游开发带动了德夯交通、邮电、林业、宾馆、饮食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壮大了地方经济,让德夯苗寨在短时间内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开创了一条新路子。该村村民杨秀合当年贷款把自己的破房子修建成一栋可以经营的吊脚楼,开起了农家饭店,两年内他还清了债务。现在每年的纯收入可以达到5万元。像杨秀合这样依靠发展“农家乐”走上致富路的例子在德夯非常普遍,村民们开始放下锄头、犁耙,办起了家庭宾馆、旅游产品经营。据统计,近几年德夯村村民参与旅游服务工作的占总人口的90%,是全镇外出打工人数最少、储蓄率最高、治安事件最少的村寨。 

    3、繁荣了民族文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促使村民自觉保护、传承、宏扬民族文化。如凤凰县勾良苗寨以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切入点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成立了民族文化表演队,修建了表演场和民族民间工艺品生产车间,开展文化展示和文艺演示已成为常态,还利用“赶年”、“六月六”、“重阳节”等民族传统节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大力改善和促进了湘、黔、渝、川四省边区各族人民团结和交流,较好地展示了民族特色文化,使之得以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同时以特色民居、村道改造为突破口加强村容村貌建设,勾良苗寨已建设成为一个以苗家文化为旅游主题,集民俗旅游、农业观光旅游、自然生态旅游,吃、住、购、娱为一体的著名民俗文化旅游景区。该村近三年来接待游客近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00余万元。 

    4、促进了民族团结。我党“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普遍认同。各特色村寨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民族文化艺术表演活动,很好地促进了农民群众的交往和互动,冲破一些人封闭、孤独的内心世界,营造了团结、友善、互助的人际关系,增强了农民群众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了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花垣县边城镇隘门村在建设特色村寨过程中,紧紧围绕“突出宣传民族政策,营造良好的团结氛围;突出‘三农’主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突出旅游强镇战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突出社会治安治理,打造和谐平安边城;突出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全面进步”的三年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已接待国内外游客近60万人次,特别是6月1日接待了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各村寨分别把开展“科技示范户”、“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1、资金缺口大,导致特色村寨建设进度缓慢。各特色村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民居修复、民族文化挖掘整理、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项目需要大量资金,目前湘西自治州财力紧张,导致各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如凤凰县末来几年内,要完成12个村、1000多栋民居修复、改造和保护利用工作,预计需投入资金过亿元,但目前该县财政只能保吃饭、保运转、保稳定、很难挤出更多资金投入;永顺县仅进行民居修复就需资金近5000万元,筹措难度相当大;泸溪县芭蕉坪村,因无资金改善进村公路,导致交通不畅,影响村里各项工程实施。 

    2、制定特色村寨保护发展规划前对涉及的相关问题研究不够,导致一些保护和发展规划、方案欠科学。做好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需要高科学的规划和方案,每个规划和方案都要体现文化保护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贴近村寨实际。否则,村寨的保护和发展就不会取得成效。目前,一些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民居维修和改造方案没有请专家参与制定,导致规划和方案不科学、不细致、不完整、不严谨,缺乏可操作性。作为这种不科学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例如村寨民居的民族传统样式的现代实用性不强,暴露在外的木制门窗不耐风雨,易腐烂;村寨传统文化要素复制较多,创新不够,等等。还有的村寨受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远离交通主干线,交通极为不便,这种村寨往往民居保存完整,民族文化氛围浓郁,民风纯朴,这类村寨可作为研究基地予以保护,比如泸溪县芭蕉坪村;有的村寨交通便利,离城区近,民居有特色,民族文化氛围浓厚,村民开发意识强,这类村寨可发展为乡村游景点,比如凤凰县勾良村。研究基地和乡村游景点的布局必须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有序发展。 

    3、部门之间合作不密切,导致资金到位慢。发改、财政、民委、民政、扶贫开发、文化等许多部门工作都与特色村寨建设相关,这些部门各有上级主管单位,各有工作目标,上级对这些部门的工作要求不一,验收标准不同,各部门对特色村寨建设目标的理解也不一样,这些都决定了统一协调工作有相当的难度。目前,一些部门之间协作不够密切,形式上有协调机构,实际上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形成建设合力。 

    4、群众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导致社会参与不够。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需要多方努力才能取得成效。目前,一些地方的政府主导作用发挥较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相关部门积极行动,组织力量,筹集资金,进行村寨文化保护和产业建设。但群众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村民参与不够,社会组织关注和参与不够,严重影响此项工作的推进。要通过宣传,使村民和社会认识到特色村寨保护和开发的意义,积极支持、参与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要认真研究村民参与村寨保护和发展的形式和途径,根据村民的不同情况,采取恰当的形式。对于贫穷的村民,要他们出钱参加村寨保护和建设是不现实的,可以投劳、投工的形式参与村寨建设。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村寨保护和发展所需资金应以村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度补贴。要研究社会力量参与特色村寨建设的激励办法,使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要想办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使村干部、村民直观感受保护开发村寨带来的实惠。 

    二、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应借鉴六大原则 

    一是保护为主,发展第一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优势在于其古老而富有特色的聚落和悠久的历史文化、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也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保护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应成为规划和建设的重中之重,并长期坚持。保护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通过保护资源,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通过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传统聚落及其文化和生态的保护。 

    二是产业主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多地处偏远,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这些村寨的乡土建筑与传统文化大多保存完好。因此,各地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根据这些村寨的资源禀赋、地理位置、交通和人力资源条件来选择主导产业,比如旅游业、传统手工业、种植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等。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村寨,都只能选择一到两种主导产业,通过发展主导产业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村寨全面协调发展。 

    三是保护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特别重视传承和创新,要通过家庭、社区、学校等载体传承弘扬民族文化,通过创作文艺作品、开展文体活动、开发民族特色饮食和手工艺品等形式提升民族文化,传播民族文化。有一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民族文化记忆不够完整,要通过学习和移植等方式予以恢复。 

    四是体现特色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特色就是优势,特色就是资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充分体现自身的特色,利用特色和优势打造自身的品牌,发展主导产业。 

    五是政府引导,村民主导,学者参与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也是牵涉到许多方面的事业,因此需要社会广泛参与。在此项工作中,特别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村民和学者的积极参与。政府要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加强引导,比如,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归口到相关部门直接管理,帮助村民拟定和实施保护与发展规划,给予经费上的支持等。村民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主体,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既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也关系到他们及其子孙后代的利益,保护和发展工作需要他们的积极参与,成果也是由他们享受。行政部门和学者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村民的参与度和热情,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学者要积极对这项工作进行研究,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推广和传播,并总结经验教训,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是准确定位,规划先行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确定自身保护的对象、发展的主导产业时,要进行科学论证和思考,要因地制宜,准确定位,重点保护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乡土建筑和文化。同时,要根据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科学制定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并严格按规划进行保护和建设。 

    三、湘西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对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是新时期保护、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要把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作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之中,作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来抓。要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监督与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二)正确把握保护与建设的目标。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目标就是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创新与发展;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促进村寨经济全面发展,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和谐社会。一切具体工作要围绕此目标来进行,要使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相结合,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与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相结合,与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 

    (三)明确保护与建设的内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的主要内容为:保护村寨的建筑风格、建筑工艺以及与自然相和谐的乡村风貌,增强村民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性,把民族文化保存在村民日常生活中,使特色村寨古朴纯真的民族风貌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具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特色民居保护要以民居维修和改造为重点,一是采取加固、防火等措施,保护、维护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和特色民居。二是引导、鼓励村民对民居进行改造,增加民族文化元素,彰显民族特色。三是采取统一设计、资金扶持等措施,引导、鼓励村民建设带有民族特点的新民居。四是民居改造、建设要相对集中,规范整齐,体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舒适的原则。五是处理好利用现代材料、技术与保持民族传统风格的关系,做到保持民族建筑特色与创新民族文化相结合,在保护好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使广大群众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的生活便利。 

    (四)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能否实现这一目标是此项工作成败的关键,相关具体工作必须围绕此目标展开。在民居改造和建设、村寨保护中,必须尊重村民意愿,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在村寨发展中,必须壮大支柱产业,选择好、建设好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村寨经济,使村民富裕起来。只有让村民得到实惠,村寨的保护和发展才能持续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包括民居、建筑维修和改造,也有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还有村寨经济建设。在这些工作中,村寨经济建设是基础,发展村寨主导产业,壮大村寨经济是村寨保护与发展村寨的支撑和依托。因此,一定要抓住村寨经济发展这一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选择好、建设好特色优势产业,使村民富裕起来,村寨的保护和发展才能持续。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处理好保护民居、建筑投入与发展产业投入之间的关系。对于损害严重、急需保护的重要民居和建筑,要优先安排,避免民族建筑彻底破坏。对于十分贫困的村寨,要以改善民生为主,将发展村寨经济、改善村民生活放在首位。在村民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的情况下,改善居住环境。要避免贪大求全。村寨保护要以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典型特色民居和建筑的保护、维修为主,千万不能大拆大建。 

    (五)因地制宜,明确建设内容和目标,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一是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分布面广,所处地理环境不同,村寨类型不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这就决定了其保护与建设的模式不尽相同。各村寨要因地制宜,寻求适合自身的保护和发展模式。要根据村寨的民族特点、文化特点、经济文化类型、市场环境、村寨结构来确立文化保护和建设的内容和方向。 

    二是要突出彰显村寨特色,避免千村一面、千寨一律。村寨特色是村寨的生命和魅力所在,村寨建设的各个环节都要注意彰显特色。目前有的地方由于研究不够、指导不力,致使一些地区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民居、建筑风格不一,未能体现当地民族的文化特点。 

    三是要根据村寨的具体情况,确定保护和发展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不同类型的村寨建设目标和内容不同,对处于旅游区内的特色村寨建设要以保护传统文化、丰富文化内涵为目标,不适宜发展旅游或者暂时发展旅游有困难的古老村寨要以保护为自标,新居群落建设要以增添民族元素、展示文化特色、合理布局、美化环境为目标。 

    (六)多方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政府、村民、企业、社会团体等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各方都要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形成合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村民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是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基本保障。一是充分发政府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中的主导作用;二是积极发挥村民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三是发挥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力量在特色村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尊重和落实不同群体的利益。要发挥各方面力量,需要建立协调机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应当成立由政府综合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村委会和村民参与的机构。通过这一机构研究重要事宜,协调相关工作。 

    (七)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一是统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形成建设合力。一方面,多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另一方面,要广泛筹措资金,整合建设资源。除村民自筹建设资金外,政府要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村镇危房改造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资金,为村寨保护和开发提供支持。同时,政府要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资金投入,激活民间资本,拓展村寨保护和发展的资金来源;二是要通盘考虑、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编制好规划、方案,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八)认真借鉴、吸纳外地功经验。贵州千户苗寨的成功开发为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指明了道路。我州应重视立法保护,制定《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条例》,全民参与保护;划分新的宅基地,满足需要新修房屋的群众的要求,不得拆除老房子;建立促进保护和发展的激励制度,设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基金,重视村寨传统及特色,根据村寨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保护和建设。 

    总体来说,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开发工作,从政治的角度,体现了湘西自治州委、州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关心和爱护,是国家民族政策在最基层的彰显;从经济的角度,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把传统的民族文化特色转化为旅游资源,进而转化为经济优势;从文化的角度,更是让传统的民族文化得到极好的传承和弘扬;从民族权利的角度,则清晰和鲜明的体现了政府对一个民族的民族文化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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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开发研究

时间:2020-03-20 15:28:59

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作者:

       作者:李 芸  吴富国  龙 杰  信息来源:土家族文化网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民族文化的积淀,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形成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现象和少数民族文化现象相互作用,长期发展的产物。它一般具有固定的地域范围,独特的自然条件和文化元素,有比较特殊的社会关系和亲属关系,可以看作是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包括“自然村”和“行政村”。在一定历史和地域条件下形成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其民居建筑表现得最有特色,同时在共生的条件下又形成了比较一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构成了民族特色鲜明、生活丰富多样的完整体系。作为村寨集体创造、集体享用、集体传承的村寨文化是其得以凝聚发展的核心精神纽带,是一个民族生存延续的灵魂和血脉。从表现形式来讲,村寨文化有以古建筑、民间手工艺品、生产工具等物质形态和以民间文学、舞蹈、美术、手工技艺、民俗与节庆等非物质形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由于具有悠久的历史、较完整的原生态文化体系、丰厚的物质与非物质遗产以及鲜明的地方特色,而成为民族文化遗产的摇篮和基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云贵高原东侧的武陵山区,与湖北省、贵州省、重庆市接壤。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是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山区。2010年末,全州总人口为285.2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22.81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8.11%。全州辖吉首市和泸溪、凤凰、花垣、保靖、古丈、永顺、龙山七县,是湖南省唯一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 境内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旅游资源丰厚,至今保存着许多生态环境良好、民族文化浓郁、民族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这些民族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样式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文化传承的特点。我们认为,实施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和传承,同时也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是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大举措;是体现党的民族政策效果和扩大民族政策影响的重要窗口;是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在民族地区实现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元素和抓手,充分体现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是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凝聚力量,营造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一、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现状 

    2009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联合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在湖南省民委的有力指导下,湘西自治州快速行动、大胆探索,整合资源、凝聚力量,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打造试点村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使保护与发展同频共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了经济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0年12月,全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试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将湘西自治州的经验推向了全省。  

    (一)主要做法 

    1、健全机制。州委、州政府成立了由叶红专州长任组长的“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各县(市)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实施机构,各有关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保护范围、部门责任和具体措施,出台《湘西自治州特色民居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湘西自治州“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作考核奖励实施细则》。州民委将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纳入年初对县市民族局和科室的目标管理,民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9个“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试点指导工作。县市民族局派有专人协助乡村班子抓好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领导的重视,为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先决条件。 

    2、科学规划。规划是一切工作的龙头。专家指导、科学论证、规划先行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各试点村寨在专家的指导下,先后制定了保护与发展规划,使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首先置于规划的指导下来开展。在编制总体规划时,注重做到六个结合,即: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与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相结合,实实在在地做到保护、传承和发展相结合;在具体民居改造设计时,把握五个原则:突出民族文化元素、利于产业发展、贴近农民需求、提升生活质量、美观舒适实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注重从实际出发,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民族文化优势,走规模化发展、特色化发展、集约化发展的产业发展路子。 

    2009年,湘西自治州民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湖南省民委推荐凤凰县勾良、花垣县隘门、龙山县捞车等9个基础条件较好、民族特色突出和民族文化浓厚的村寨为“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并提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要搞好“四个结合”,即特色村寨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旅游名村建设相结合、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传统民族文化建设相结合。作为保护与开发试点项目的9个村寨,各自精心编制了保护与发展规划。如古丈县张家坡村精心编制了《张家坡村民居整治保护规划》、《张家坡村土家文化传习规划》、《张家坡村道路交通规划》、《张家坡村绿化、生态环境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等。2010年,州委、州政府正式启动了“百个特色村庄、千栋百年老寨、万户民族民居”的“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建设,对张家界经古丈至凤凰、泸溪县经花垣至龙山两条旅游风景线,吉茶、张花、吉怀、凤大高速公路两厢以及八县市其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展开全面保护,州委、州政府出台了《湘西自治州“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老家寨村、德夯村、老司城村等8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名单,对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保护模式、规划编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古丈县、泸溪县、永顺县、保靖县、龙山县、花垣县、凤凰县、吉首市都出台了特色民居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保护范围、部门责任和具体措施。古丈县除了州定6个重点保护特色村寨外,还增加了10个重点保护的特色村寨。泸溪县除了州定7个重点保护特色村寨外,新增了19个重点保护的特色村寨。各县市召开了特色民居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特色民居保护工作。 

    3、统筹协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开发,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单靠民族工作部门一家是很难见成效的。近几年湘西自治州在财政困难的客观条件下,积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中财力物力,合力建设民族特色村寨。州委、州政府分别对8县市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民委等16个州直部门明确了责任。确定了8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对口扶持单位。2010年,协调州财政、民政、扶贫开发等各类资金2000多万元,归集各县市资金4100多万元;2011年,全州捆绑资金5000万元实施特色民居保护工程。通过统筹协调,加大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力度,加快了开发步伐。  

    4、重点突破。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瞄准突破点,把握落脚点。一是以改造特色民居为切入点,建设美好家园。在特色民居改造过程中,要遵循修旧如旧的保护理念,根据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按照保护一批、改造和提升一批、新建一批的要求,抢救、修复、建设一批带有民族特点的特色民居,形成一批民族建筑群落。如古丈县张家坡村有土家族吊脚楼64栋,其中有14栋已较为破烂,在整修过程中,对门、窗、屋檐和壁板都进行了合理处理,达到了修旧如旧的效果,保存了土家族吊脚楼原有风格。二是以壮大主导产业为关键点,增加农民收入。针对村寨的不同自然条件和优势资源,突出特色,培育市场主体,大力扶持适合各村实际的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因地制宜调结构,开辟富村富民新路。三是以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为突破点,繁荣民族文化。坚持保护、开发和利用并重,挖掘、传承和创新并举的原则,一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在每个特色村寨建立文化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购置相关设施;另一方面成立表演团队,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对民族文化精品进行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加大普及培训力度,使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得益彰,共同发展。如永顺县双凤村是一个纯土家族山村,这里土家文化遗迹甚多、氛围浓厚,被潘光旦先生誉为“中国土家第一村”。该村成立了土家民族风情表演队,传承和发扬具有土家特色的“毛古斯”、“打溜子”、“摆手舞”等传统节目,举办农民培训学校,聘请国家级土家文化传承人,利用农闲时间给村民培训土家民族文化如土家语、土家传统舞蹈节目和农村适用技术、法律法规等,重修了摆手堂,硬化了表演场地,购置了表演设备,新修了山寨大门,硬化了通村公路,全力打造好“土家第一村”品牌,提升民族文化含量和旅游亮点。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湖南卫视等多家媒体前来拍摄土家族风情和专题纪录片;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湖南大学、吉首大学及日本民族专家学者,先后来到双凤村研究考察土家族文化;湘西自治州民委把双凤村作为土家族文化学习基地,每年组织全州民委系统干部到此学跳摆手舞、学说土家语、学唱土家歌,体验浓厚的土家族文化。土家族文化得以保护和传承。四是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落脚点,促进社会和谐。在各特色村建设过程中,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工作中,并将民族团结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开展评选文明家庭等活动,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凤凰县勾良村是一个苗族山村,与贵州铜仁交界,在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该村始终把边界民族团结工作放在首位,积极开展以各民族互相依存、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了民族团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与周边村寨的民族团结联席会议,还连续投入、重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帮助该村实现年旅游收入100万元以上。近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边界纠纷事件,村民团结安定,2010年被国家司法部、国家民政部评为“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主要成效  

    1、改善了基础设施。2009年至2011年,湘西自治州在9个“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共投入资金约4500多万元,其中民委投入875万元,修建或维修公路100多公里,新维修村道12000多米,改造院落19个,民居500多栋600多户,新建特色民居27栋,基本达到了“吃水不用抬、做饭不用柴、有病不出寨、走路不湿鞋、车子进得来”的目标,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环境。如龙山县捞车河村自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程以来,先后整合民委、国土资源、财政、发改、水利、电利、扶贫开发、交通、民政等部门资金3500多万元,启动实施了一批保护建设项目。一是实施河堤整治工程,新建河堤3000余米,全部用卵石岩砌成,民族特色浓厚,外形美观,质量可靠。二是启动实施土家族冲天楼建设工程,该工程于2010年11月动工,主体工程于2011年7月完工,冲天楼高23.5米,共5层,气势宏伟,是原汁原味仿古建筑。三是实施民居保护工程,按照修旧如旧原则,整修民居98栋,主要整修了朝门、民居围墙、民居等,使村貌发生了改观。四是实施荷花池整理工程,解决了污水排放问题,改善了卫生环境。同时,实施了沙滩公园建设、村庄道路硬化、学校装饰、电网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村民群众反映良好。 

    凤凰县东就村苗寨位于凤凰县西部,是一个纯苗族聚居村寨,辖三个自然村寨187户860人。民居如太极图呈环形布局。村内民风淳朴、民族风俗浓郁独特、民族民间文化丰富多彩。2009年5月,该村和广州投资商签定东就村旅游开发合同,投资商投入的资金和该县民族事务局连续三年投入的资金共达100多万元元,实施了进寨门的石板路铺设并绿化、铺设环村石板路、修建一座两层观景台、民居进行改造和修缮、修建一座情人谷吊桥等。三年来,该村大力发展特色村寨旅游,旅游收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接待游客5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90多万元,村民人均增收500多元;2010年接待游客6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48万元,村民人均增收600元;2011年1月至8月,已接待游客5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90多万元,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多人。 

    2、壮大了主导产业。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依托民族文资源,因地制宜调结构,大力发展旅游业,增加了群众收入。仅9个“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近三年来接待游客80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800多万元。吉首市德夯村是湘西自治州“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5个重点村寨之一,是一个苗族文化深厚的偏远山村,它位于吉首市西郊20公里处,德夯在苗语中意为美丽的大峡谷, 德夯景区面积108平方公里, 是一个集武陵山神奇山水和湘西神秘民俗文化于一体的景区, 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位于德夯景区核心的德夯苗寨, 留存着千年古俗, 是天下闻名的苗鼓之乡。繁衍于斯的苗族同胞千百年来安居乐业,以歌为媒, 自由恋爱, 晨昏作息, 歌舞沉酣; 每年定时举办的过苗年、百狮会、三月三歌会、四月八、赶秋、接龙、椎牛等苗族民间民俗活动特色浓郁;吹笙跳鼓、拦门敬酒、隔山盘歌恋爱等俯拾皆是,仿若一个神奇的世外桃源。德夯苗寨有133户533人,人均稻田0.6亩,人均旱地0.1亩。以前是吉首市最贫困的行政村,人均年收入不到150元,全村40岁以上的光棍汉就有50多个。在当地政府的规划引导下,该村户户投资,参与开发“德夯民俗游”,说苗语、唱苗歌、打“猴儿鼓”、跳“花鼓舞”、穿绣花衣、佩银饰、住吊脚楼,向游客们一展古老纯朴的苗家民俗风情。用当地老百姓的话说,是“苗鼓敲开了致富路,旅游改变了穷山村”。一些地方贫困户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兴办旅游实体,实行旅游就业扶贫。他们纷纷开办农民旅行社,兴建家庭旅馆,发展农家乐旅游。开发旅游以来,人均年收入达到6000多元,全村有存款的农户约占92%以上,已成为吉首市最为富裕的村和湘西州十大小康示范村。旅游开发带动了德夯交通、邮电、林业、宾馆、饮食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壮大了地方经济,让德夯苗寨在短时间内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开创了一条新路子。该村村民杨秀合当年贷款把自己的破房子修建成一栋可以经营的吊脚楼,开起了农家饭店,两年内他还清了债务。现在每年的纯收入可以达到5万元。像杨秀合这样依靠发展“农家乐”走上致富路的例子在德夯非常普遍,村民们开始放下锄头、犁耙,办起了家庭宾馆、旅游产品经营。据统计,近几年德夯村村民参与旅游服务工作的占总人口的90%,是全镇外出打工人数最少、储蓄率最高、治安事件最少的村寨。 

    3、繁荣了民族文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促使村民自觉保护、传承、宏扬民族文化。如凤凰县勾良苗寨以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切入点推动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成立了民族文化表演队,修建了表演场和民族民间工艺品生产车间,开展文化展示和文艺演示已成为常态,还利用“赶年”、“六月六”、“重阳节”等民族传统节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大力改善和促进了湘、黔、渝、川四省边区各族人民团结和交流,较好地展示了民族特色文化,使之得以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同时以特色民居、村道改造为突破口加强村容村貌建设,勾良苗寨已建设成为一个以苗家文化为旅游主题,集民俗旅游、农业观光旅游、自然生态旅游,吃、住、购、娱为一体的著名民俗文化旅游景区。该村近三年来接待游客近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00余万元。 

    4、促进了民族团结。我党“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普遍认同。各特色村寨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民族文化艺术表演活动,很好地促进了农民群众的交往和互动,冲破一些人封闭、孤独的内心世界,营造了团结、友善、互助的人际关系,增强了农民群众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了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花垣县边城镇隘门村在建设特色村寨过程中,紧紧围绕“突出宣传民族政策,营造良好的团结氛围;突出‘三农’主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突出旅游强镇战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突出社会治安治理,打造和谐平安边城;突出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全面进步”的三年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已接待国内外游客近60万人次,特别是6月1日接待了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各村寨分别把开展“科技示范户”、“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1、资金缺口大,导致特色村寨建设进度缓慢。各特色村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民居修复、民族文化挖掘整理、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项目需要大量资金,目前湘西自治州财力紧张,导致各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如凤凰县末来几年内,要完成12个村、1000多栋民居修复、改造和保护利用工作,预计需投入资金过亿元,但目前该县财政只能保吃饭、保运转、保稳定、很难挤出更多资金投入;永顺县仅进行民居修复就需资金近5000万元,筹措难度相当大;泸溪县芭蕉坪村,因无资金改善进村公路,导致交通不畅,影响村里各项工程实施。 

    2、制定特色村寨保护发展规划前对涉及的相关问题研究不够,导致一些保护和发展规划、方案欠科学。做好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需要高科学的规划和方案,每个规划和方案都要体现文化保护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贴近村寨实际。否则,村寨的保护和发展就不会取得成效。目前,一些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民居维修和改造方案没有请专家参与制定,导致规划和方案不科学、不细致、不完整、不严谨,缺乏可操作性。作为这种不科学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例如村寨民居的民族传统样式的现代实用性不强,暴露在外的木制门窗不耐风雨,易腐烂;村寨传统文化要素复制较多,创新不够,等等。还有的村寨受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远离交通主干线,交通极为不便,这种村寨往往民居保存完整,民族文化氛围浓郁,民风纯朴,这类村寨可作为研究基地予以保护,比如泸溪县芭蕉坪村;有的村寨交通便利,离城区近,民居有特色,民族文化氛围浓厚,村民开发意识强,这类村寨可发展为乡村游景点,比如凤凰县勾良村。研究基地和乡村游景点的布局必须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有序发展。 

    3、部门之间合作不密切,导致资金到位慢。发改、财政、民委、民政、扶贫开发、文化等许多部门工作都与特色村寨建设相关,这些部门各有上级主管单位,各有工作目标,上级对这些部门的工作要求不一,验收标准不同,各部门对特色村寨建设目标的理解也不一样,这些都决定了统一协调工作有相当的难度。目前,一些部门之间协作不够密切,形式上有协调机构,实际上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形成建设合力。 

    4、群众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导致社会参与不够。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需要多方努力才能取得成效。目前,一些地方的政府主导作用发挥较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相关部门积极行动,组织力量,筹集资金,进行村寨文化保护和产业建设。但群众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村民参与不够,社会组织关注和参与不够,严重影响此项工作的推进。要通过宣传,使村民和社会认识到特色村寨保护和开发的意义,积极支持、参与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要认真研究村民参与村寨保护和发展的形式和途径,根据村民的不同情况,采取恰当的形式。对于贫穷的村民,要他们出钱参加村寨保护和建设是不现实的,可以投劳、投工的形式参与村寨建设。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村寨保护和发展所需资金应以村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度补贴。要研究社会力量参与特色村寨建设的激励办法,使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要想办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使村干部、村民直观感受保护开发村寨带来的实惠。 

    二、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工作应借鉴六大原则 

    一是保护为主,发展第一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优势在于其古老而富有特色的聚落和悠久的历史文化、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也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保护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应成为规划和建设的重中之重,并长期坚持。保护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通过保护资源,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通过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传统聚落及其文化和生态的保护。 

    二是产业主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多地处偏远,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这些村寨的乡土建筑与传统文化大多保存完好。因此,各地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根据这些村寨的资源禀赋、地理位置、交通和人力资源条件来选择主导产业,比如旅游业、传统手工业、种植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等。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村寨,都只能选择一到两种主导产业,通过发展主导产业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村寨全面协调发展。 

    三是保护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特别重视传承和创新,要通过家庭、社区、学校等载体传承弘扬民族文化,通过创作文艺作品、开展文体活动、开发民族特色饮食和手工艺品等形式提升民族文化,传播民族文化。有一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民族文化记忆不够完整,要通过学习和移植等方式予以恢复。 

    四是体现特色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特色就是优势,特色就是资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充分体现自身的特色,利用特色和优势打造自身的品牌,发展主导产业。 

    五是政府引导,村民主导,学者参与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也是牵涉到许多方面的事业,因此需要社会广泛参与。在此项工作中,特别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村民和学者的积极参与。政府要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加强引导,比如,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归口到相关部门直接管理,帮助村民拟定和实施保护与发展规划,给予经费上的支持等。村民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主体,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既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也关系到他们及其子孙后代的利益,保护和发展工作需要他们的积极参与,成果也是由他们享受。行政部门和学者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村民的参与度和热情,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学者要积极对这项工作进行研究,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推广和传播,并总结经验教训,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是准确定位,规划先行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确定自身保护的对象、发展的主导产业时,要进行科学论证和思考,要因地制宜,准确定位,重点保护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乡土建筑和文化。同时,要根据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科学制定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并严格按规划进行保护和建设。 

    三、湘西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对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是新时期保护、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要把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作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之中,作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来抓。要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监督与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二)正确把握保护与建设的目标。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目标就是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创新与发展;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促进村寨经济全面发展,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和谐社会。一切具体工作要围绕此目标来进行,要使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相结合,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与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相结合,与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 

    (三)明确保护与建设的内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的主要内容为:保护村寨的建筑风格、建筑工艺以及与自然相和谐的乡村风貌,增强村民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性,把民族文化保存在村民日常生活中,使特色村寨古朴纯真的民族风貌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具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特色民居保护要以民居维修和改造为重点,一是采取加固、防火等措施,保护、维护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和特色民居。二是引导、鼓励村民对民居进行改造,增加民族文化元素,彰显民族特色。三是采取统一设计、资金扶持等措施,引导、鼓励村民建设带有民族特点的新民居。四是民居改造、建设要相对集中,规范整齐,体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舒适的原则。五是处理好利用现代材料、技术与保持民族传统风格的关系,做到保持民族建筑特色与创新民族文化相结合,在保护好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使广大群众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的生活便利。 

    (四)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能否实现这一目标是此项工作成败的关键,相关具体工作必须围绕此目标展开。在民居改造和建设、村寨保护中,必须尊重村民意愿,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在村寨发展中,必须壮大支柱产业,选择好、建设好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村寨经济,使村民富裕起来。只有让村民得到实惠,村寨的保护和发展才能持续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包括民居、建筑维修和改造,也有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还有村寨经济建设。在这些工作中,村寨经济建设是基础,发展村寨主导产业,壮大村寨经济是村寨保护与发展村寨的支撑和依托。因此,一定要抓住村寨经济发展这一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选择好、建设好特色优势产业,使村民富裕起来,村寨的保护和发展才能持续。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处理好保护民居、建筑投入与发展产业投入之间的关系。对于损害严重、急需保护的重要民居和建筑,要优先安排,避免民族建筑彻底破坏。对于十分贫困的村寨,要以改善民生为主,将发展村寨经济、改善村民生活放在首位。在村民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的情况下,改善居住环境。要避免贪大求全。村寨保护要以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典型特色民居和建筑的保护、维修为主,千万不能大拆大建。 

    (五)因地制宜,明确建设内容和目标,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一是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分布面广,所处地理环境不同,村寨类型不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这就决定了其保护与建设的模式不尽相同。各村寨要因地制宜,寻求适合自身的保护和发展模式。要根据村寨的民族特点、文化特点、经济文化类型、市场环境、村寨结构来确立文化保护和建设的内容和方向。 

    二是要突出彰显村寨特色,避免千村一面、千寨一律。村寨特色是村寨的生命和魅力所在,村寨建设的各个环节都要注意彰显特色。目前有的地方由于研究不够、指导不力,致使一些地区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民居、建筑风格不一,未能体现当地民族的文化特点。 

    三是要根据村寨的具体情况,确定保护和发展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不同类型的村寨建设目标和内容不同,对处于旅游区内的特色村寨建设要以保护传统文化、丰富文化内涵为目标,不适宜发展旅游或者暂时发展旅游有困难的古老村寨要以保护为自标,新居群落建设要以增添民族元素、展示文化特色、合理布局、美化环境为目标。 

    (六)多方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政府、村民、企业、社会团体等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各方都要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形成合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村民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是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基本保障。一是充分发政府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中的主导作用;二是积极发挥村民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三是发挥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力量在特色村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尊重和落实不同群体的利益。要发挥各方面力量,需要建立协调机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应当成立由政府综合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村委会和村民参与的机构。通过这一机构研究重要事宜,协调相关工作。 

    (七)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一是统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形成建设合力。一方面,多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另一方面,要广泛筹措资金,整合建设资源。除村民自筹建设资金外,政府要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村镇危房改造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资金,为村寨保护和开发提供支持。同时,政府要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资金投入,激活民间资本,拓展村寨保护和发展的资金来源;二是要通盘考虑、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编制好规划、方案,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八)认真借鉴、吸纳外地功经验。贵州千户苗寨的成功开发为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指明了道路。我州应重视立法保护,制定《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条例》,全民参与保护;划分新的宅基地,满足需要新修房屋的群众的要求,不得拆除老房子;建立促进保护和发展的激励制度,设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基金,重视村寨传统及特色,根据村寨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保护和建设。 

    总体来说,湘西自治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开发工作,从政治的角度,体现了湘西自治州委、州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关心和爱护,是国家民族政策在最基层的彰显;从经济的角度,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把传统的民族文化特色转化为旅游资源,进而转化为经济优势;从文化的角度,更是让传统的民族文化得到极好的传承和弘扬;从民族权利的角度,则清晰和鲜明的体现了政府对一个民族的民族文化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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